政策解读 2021-02-20 09:46:52
现将《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泉州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措施》(泉政文〔2021〕1号)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切实增强金融普惠性,推动金融更好保障泉州高质量发展超越,结合泉州实际,市金融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泉州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特点
(一)提高针对性。一是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功能。对于依法依规开展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在5%代偿率内产生风险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实行尽职免责。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的90%时,本级政府应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资本金补充工作。不考核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盈利水平,不纳入隶属集团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二是推进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金融领域运用,加快建设“普惠金融大数据”平台。
(二)突出创新性。一是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加快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二是支持银行业机构利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为企业提供动产融资。三是在我市首次系统性开展在泉金融机构和驻泉金融监管部门打分制激励评价,广泛运用激励评价综合评分,强化政策导向。四是在全省率先鼓励金融机构、小贷公司为后备企业及高管提供股权质押融资服务,最高奖励30万元。五是加快产融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先试科创金融试点。
(三)提升获得感。一是对成功股改的后备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股改费用补贴,实现补贴前置化。二是通过基层专家服务团、问题清单责任制、“一对一”辅导、“一企一策”协调等措施实现改制、挂牌、上市全过程跟踪服务,并给予上市、挂牌资金奖励。三是对挂牌、上市公司成功发债且募集资金5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最高奖励100万元。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送审稿)》包括提高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完善金融政策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四部分二十六条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高信贷支持力度。一是促进信贷资金精准直达,主要是用好各类货币政策、鼓励开展动产融资、支持县(市、区)先行先试科创金融试点、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设“普惠金融大数据”平台,力争小微企业信用类贷款增长20%。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功能,落实尽职免责制度,落实风险补偿和业务补助,健全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实行独立考核。
(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一是加快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支持企业股改,推进上市“育苗成林”工程,落实股改费用补助和上市挂牌奖励,力争2021年新增4家上市公司,至2023年新增10家。二是提升直接债务融资能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债,实行挂牌、上市公司发债融资奖励。三是畅通企业股权融资渠道,重点是推动设立规模1亿元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县(市、区)政府、国有资本设立“赋能型”产业基金,支持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提供股权质押融资服务。
(三)完善金融政策体系。主要从激励考评及人才培育引进着手,完善鼓励金融业奖励政策,加强正向激励,强化政策导向。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帮扶困难企业,持续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支持企业化解风险,加快不良贷款处置。二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用好信用评价,推广“信易贷”,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三是持续深化整治非法金融活动,加快存量案件消化,推进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早防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