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若干措施》

政策解读 2021-02-20 10:31:07

一、背景与目标

  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鼓励各城市政府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加强落户政策宣传,开通线上申请审核系统,大幅提高落户便利性。2020年6月,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实施促进城乡就业创业、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技能人才集聚的落户政策,开辟经住建部门租赁备案登记的私有住房落户政策通道,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集聚、吸引人才落户、优化营商环境,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丝名城、制造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亟需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 

  二、重点内容 

  一是服务中心工作。围绕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丝名城、制造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二是提供自由落户。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决破除妨碍各类人才和人员在城市、城镇间自由流动的政策制度藩篱和障碍。三是坚持服务为先。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审批程序,减少群众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推广“掌上办”、完善“自助办”、践行“便捷办”、兑现“承诺办”、开展“上门办”。 

  三、特色亮点 

  施行落户“自由办” 

  1.国家、省、市先进模范人物、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关证书等材料,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下同)户口均可申请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或亲友自有产权房产所在地址。 

  2.各类创业就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聘用)合同或在职在编证明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户口均可申请落户创业就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户,未设立集体户的迁入创业就业地社区公共地址。 

  3.有意来我市工作、生活的普通院校中专学历人员或初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提供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请落户县(市、区)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 

  同时也明确了租住私有出租住房或已办理居住证人员的落户方式。通过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若干措施,满足了各类高层次人才、创业就业人员、在泉及有意来泉工作生活人员的落户需求。 

  提供服务“多样化” 

  1.推广“掌上办”。积极推广“指尖办事”,依托“闽政通”对全市户籍窗口实行“预约办”。通过微信“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或“闽政通”APP,实行户口登记(国内出生落户、境外出生人员落户、原籍我省中国公民回闽落户、留学人员恢复户口、华侨回国定居、被捡拾抚养未成年人落户、集体户设立、新生儿取名指引)、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迁入合法稳定住所、投靠配偶、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就业迁移、录用调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安置、家属随军、博士后人员落户、出家人员落户、迁移进度查询)、项目变更(姓名变更、民族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性别变更)、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临时身份证办理、身份证领证方式变更、制证进度查询、公安身份证号码解读)、居住证(登记、注销、办理、延期签注、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地址变更、进度查询、居住证查一查)、银行身份核查异常处置指引等40项户籍服务事项“掌上办”,材料网上传递、内部流转审核,最大限度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2.完善“自助办”。拓展 “e政务”公安便民服务事项,3月底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以及13个县(市、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等场所的政务服务一体机上,实现居住证(登记、办理、延期签注、自助擦写、核验、地址变更、年限查询打印、进度查询)、临时身份证明打印、亲属关系证明查询打印、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及更正证明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姓名重名查询、身份证制证进度查询、户口跨市迁移进度查询等15项高频热点事项“全天候”自助办理。 

  3.兑现“承诺办”。拓展居住登记时间认定方式和渠道,缴纳医社保、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等时间超过半年的可申请居住证,无上述材料的也可根据个人承诺予以办理,进一步提升居住证申领便捷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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