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外地来泉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八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文件 2021-02-02 16:48:4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21年春节将至,为鼓励外地来泉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减少人员大量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支持企业稳岗稳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鼓励外地来泉务工人员留泉过年八条措施,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重点企业,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2021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月份的70%,含70%),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按企业2021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1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封顶30万元。所需资金各地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县两级人社、工信、财政部门)

二、发放节日补贴。对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26日,下同)留泉过年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在建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的省外来泉务工人员,可给予适当节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程序及费用由各县(市、区)制定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发放新年红包。对2月11日至17日留泉过年的非泉州籍企业工会会员,凭个人身份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闽政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审核确认后按每人200元标准网上申领新年红包;对留泉过年的非泉州籍困难家庭的企业职工,每户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1000元。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工会负责。(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总工会)

四、开展人文关怀送温暖活动。1月下旬至2月上旬举办留泉过年企业工会会员线上线下“年货节”活动,组织有意参与工会普惠活动的泉州本地厂家商家举办年货优惠展销活动,同时为留泉过年的非泉州籍企业工会会员现场免费邮寄年货;为除夕夜坚守岗位的环卫工等一线职工送除夕盒饭。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工会负责。(责任单位:市、县两级总工会)

五、发放技能培训补贴。春节期间,鼓励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留泉的外地来泉务工人员,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的,按每人130元再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经费可从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市、县两级人社、财政部门)

六、免费游泉州。春节期间留泉的外地来泉就业企业职工凭个人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或工会介绍信)可免费乘坐公交车、免收国有A级旅游景区门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国资委,泉州交发集团、文旅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七、鼓励推行弹性休假。春节期间,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休假;落实主体责任,引导职工尽量在泉过节休假,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责任单位:各类企业)

八、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各企业应认真执行职工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的政策法规,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职工意愿安排补休,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留泉职工休息休假。人社部门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各类企业)

各级各部门要靠前服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我市就业政策,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提供服务,及时兑现政策奖励,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让广大在泉务工人员“过好年”。各级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过节氛围。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国资委

泉州市总工会

2021年1月6日


阅读 0
主管单位: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泉州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备案号:闽ICP备1900399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