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推进智能装备和“数控一代”产品应用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政策解读 2018-09-11 16:00:00

日前,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推进智能装备和“数控一代”产品应用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8〕69 号),现将有关新政策新亮点解读如下:

1.为企业智能制造整个制造环节提供全面支持

在本次政策制定过程中,把握住企业发展智能制造的关键环节,从不同阶段需求出发,提出智能制造整个制造环节扶持措施。一是在初期阶段,鼓励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为本市企业实施智能制造项目提供服务,为企业“把脉会诊”,对年度签订的累计服务合同金额(不含设备购置)大于100万元的,按实际累计服务金额(以发票为准)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是在改造实施阶段,鼓励企业购置软硬件来实施智能化建设,对企业购置列入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智能装备,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20%给予购买企业购置补助;对企业化融合示范建设项目,按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三是在投入运营阶段,打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树立智能制造示范标杆,按照国家智能制造标准,经专家认定达到领先水平的智能化标杆工厂,按照实际投入给予20%、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对新确认为数字化车间的,给予50万元补助。

2.大力培育智能制造产业生态

围绕打造智能制造产业生态,进一步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大力发展智能装备产业。一是鼓励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装备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二是支持发展智能传感器关键技术。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智能传感器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自主研发高性能、高可靠性、高安全性的传感器,按省政府研发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办法给予补助;对被列入国家传感器型谱和优选货架产品的产品,每个产品给予50万元补助,单家企业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强化智能制造发展要素的支撑作用

围绕企业发展和行业发展的共性需求,从公共服务、产业基金、人才教育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推动我市智能制造和智能装备产业加快发展。一是优化公共服务。对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项目投入金额的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相关机构、单位组织开展智能制造公共服务项目,最高对项目给予20万元补助。二是支持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和运营。对实缴出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年度对我市智能装备、智能制造相关企业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按被投资企业当年获得股权投资总额5%的比例给予奖励,当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获得奖励的基金在2年内不得退出被投资企业。三是支持专业人才教育培训。依托职业学校、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展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数控机床、机器人控制等紧缺工种培训,对年培训人次不少于300人次,按其培训费用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提高智能制造相关政策的扶持力度

为形成政策推动合力,集中资源,推动我市智能制造和智能装备产业加快发展,对相关扶持政策补助上限进一步提高。一是在两化融合示范建设项目补助,对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补助比例由原先的5%提高到10%,最高补助上限由原先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二是对同一单位不同项目可多次享受本《意见》的奖励、补助,当年度奖励、补助资金总额由原先的15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其中,与“数控一代”示范产品的购置与推广补助政策相衔接,对智能装备产品的购置与推广补助资金不设上限。

这份政策的实施对我市推动智能制造推进智能装备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减轻企业的实施智能制造投入大的负担,提高智能装备企业研发新的产品的积极性,同时加大了对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下一步,我市将发布具体的专项申报指南,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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