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2022-04-15 20:20:01
石化园区,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省市直驻泉港有关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泉港区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指南(2022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主动协调配合,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附件:泉港区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申报指南(2022年)
中共泉港区委办公室
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一、着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 |||||||
1 |
减免租金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政府储备土地及储备资产、本区国有林场经营性房产(住宅用途除外)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租金减免,3 月至 4 月租金全免、5 月 租金减半,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 |
根据承租方提供的材料, 经审核后,由出租方(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直接予以减免。 |
(1) 租赁合同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区国资办李丽婷: 18250155676 |
区国资办 |
2 |
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已与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 |
根据企业申请,经审核后, 由区属国有企业与之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 (1) 申请表; (2)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原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经营情况; (5) 其他佐证材料。 |
区国资办李丽婷: 18250155676 |
区国资办 区属各国有企业 |
3 | 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区属国有企业严格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 | 根据企业申请,经审核后, 由区属国有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款项。 |
需支付款项的相关合同凭证、文书等。 | 区国资办李丽婷: 18250155676 |
区国资办 区属各国有企业 |
4 |
直饮水服务优惠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净水服务费用的单位用户,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费用,缓缴期间不收取任何违约金。对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其他区域的单位用 户,免费延长 1 个月直饮水服务期。 |
根据用水单位提供的材料,经审核后,由区水利水务公司直接予以办理。 |
签订的服务合同等佐证材料。 |
区水利水务公司庄 江 华 : 13859715099 |
区国资办 区水利水务公司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5 |
保障物资供应畅通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疫情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 按协议及时拨付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对“客转货”的客运车辆,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客运车辆按照省际、市际客运车辆 1000 元/辆,县际、 县内客运车辆 800 元/辆的标准进行补 助。对在营巡游出租车按照 500 元/辆 的标准进行奖励。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全部投入使用的巡游出租车企业,按公司所拥有经营权数量的 15%(四舍五入)奖励巡游出租车经营权。 |
根据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区交通局审核后会同区财政局予以向上争取市级补助资金。 |
待市交通主管部门明确申报材料后予以公布。 |
区交通局黄粱岸: 13459562067 |
区交通局 |
6 |
打通企业物资运输通道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基础上,以块为主,以无疫镇(街道)、村(社区)优先,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管控措施,通过打造一批“无疫工厂”“无疫物流园区”“无疫工业园区” “无疫运输企业”“无疫快递团队”, 串点成线,逐步打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恢复企业生产。建立并扩大“泉通行”应急运输绿色专用通道,提高物流 运输循环畅通实效。 |
通过微信小程序“泉通行” 进行网上申报,经审核后, 予以通行。 |
(1) 《泉通行申请表》; (2) 行驶证照片; (3) 车辆正面照; (4) 司乘人员身份证照片; (5) 司乘人员 48 小时核酸检测信息; (6) 司乘人员健康信息。 |
区交通局黄粱岸: 13459562067 |
区交通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二、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 | |||||||
7 |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按照 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 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电子税务网上申报。 |
系统直接判定是否符合优惠政策,无需提供资料。 |
区税务局汤陶辉: 18059126401 |
区税务局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其2022 年度3 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电子税务网上申报。 |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受疫情影响较大佐证材料。 |
区税务局汤陶辉: 18059126401 |
区税务局 |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落实在职职工总数 30 人(含)以下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和征收属期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同安置比例用人单位分档征收优惠政策。 |
电子税务网上申报。 |
系统直接判定是否符合优惠政策,无需提供资料。 |
区税务局汤陶辉: 18059126401 |
区税务局区残联 区民政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比例予以扣除。 |
电子税务网上申报。 |
捐赠收据留存备查。 |
区税务局汤陶辉: 18059126401 |
区税务局 | ||
泉发改规 〔2022〕2 号 |
继续执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 15 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 45 万元)免征增值税以及征收率 3%减按 l%征收的政策。继续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 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存在增量留抵税额的,可按月申请退还。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 100%。 |
电子税务网上申报。 |
自行判断,申报享受。 |
区税务局汤陶辉: 18059126401 |
区税务局 | ||
8 |
优化涉税服务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按期缴纳税款有特殊困难的,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缴纳,延长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
电子税务网上申报。 |
(1)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 经办人身份证件; (3) 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
区税务局汤陶辉: 18059126401 |
区税务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9 |
延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税费 |
闽财办〔2022〕 3 号 |
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在原来 3 个月的基础上 继续延长 6 个月;延缓缴纳 2022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 6 个月。 |
电子税务网上申报。 |
系统直接判定是否符合优惠政策,无需提供资料。 |
区税务局汤陶辉: 18059126401 |
区税务局 |
10 |
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 |
泉发改规 〔2022〕2 号 |
中小微企业 2022 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 价值 500 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 限为 3 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 4 年、5 年、10 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电子税务网上申报。 |
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留存备查。 |
区税务局汤陶辉: 18059126401 |
区税务局 |
11 |
增值税留抵退税 |
闽财办 〔2022〕3 号 |
留抵税额应退尽退,并进一步加快退税进度。 |
电子税务网上申报。 |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额退税申请表》。 |
区税务局汤陶辉: 18059126401 |
区税务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12 |
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全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可申请延期至疫情结束后 3 个月内办理,不影响参保权益。 |
电子税务网上申报。 |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
区税务局汤陶辉: 18059126401 |
区税务局区人社局 |
13 |
降低企业保险费率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失业保险费率降至 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 24 个月(含)以上的,在现行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 |
电子税务网上申报。 |
(1)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2) 《申报明细表》。 |
区社会保险中心林 辉 真 : 15880797478 |
区税务局区人社局 |
三、支持企业稳产稳岗 | |||||||
14 |
缓缴住房公积金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 3%,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
申请享受。 |
提供企业满足政策适用主体相关佐证材料。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林永辉: 13505098494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15 |
提升企业通关效率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落实执行重大技术装备、鼓励项目和科技创新进口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推广应用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税款担保等作业模式。依托国家贸易“单一窗口”,推行通关、加贸、原产地证业务“不见面办理”。 |
申请享受。 |
提供企业满足政策适用主体相关佐证材料。 |
海关综合业务科谢 树 贵 : 15880892218 |
海关泉港办事处 |
16 |
支持建筑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至 2022 年 6 月底前,允许施工企业暂缓缴存工资保证金。扩大保函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资保证金三类工程领域保证金的使用率。实行由受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年度招投标电子保函, 推进年度投标保证金保函化、电子化。提高履约保证金电子化率,加快释放全区建筑业企业流动资金。实施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定向由需纾困企业承接,鼓励我区龙头企业帮带中小企业,允许需纾困企业与省、市龙头企业联合体投标。 |
保函为申请享受。 |
(1) 申请表; (2) 中标通知书; (3) 施工合同; (4) 保函。 |
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 陈庆贤: 13055636388 |
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金融办)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17 |
加大科技创新创业载体扶持力度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疫情期间给予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减免或降租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下一年度考核时予以激励加分, 优先推荐申报上一级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放宽 2022 年度市级科 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时限至 6 月20 日。受疫情影响,因材料采购、检验检测等受限而无法正常开展的在研科技计划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对已完成验收材料未能按时结题的科技计划项目不纳入信用管理,不影响年度项目申报。 |
(1) 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事业单位以及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主体向区科技局提交申请材料; (2) 经区科技局审核后向上汇总至市科技主管部门; (3) 经市科技主管部门审定确认后,即可享受相关扶持。(2022 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备选项目申报流程:注册-申报-推荐与受理)。 | 1.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考核: (1) 在孵企业汇总表; (2) 被减免入驻企业、团队入孵协议复印件,其中入驻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信用承诺书; (4) 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入驻企业、团队减免租金的通知; (5) 入驻企业、团队获得减免租金的证明等。 2.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1) 《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 已取得成效的相关佐证。 3. 科技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 (1) 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2) 申请延期情况说明并附相关凭证。 |
区科技局庄亚强: 13960202835 |
区科技局 |
18 |
加大涉疫企业补助 | 闽发改综合 〔2022〕185 号 | 将省级2022 年工业企业救灾资金50 万元,用于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恢复生产等。 |
免申即享。 |
免提供申请材料。 | 区工信局刘喜山: 13655990162 |
区工信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19 |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1 年第 11 号公告条件(月销售额 15 万元及以下) 的民营小微企业,2022 年度上交地方工会的经费予以全额返还;新建会的, 连续三年予以返还上级工会留成部分。 | (1) 申请。申请企业需要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安装“闽政通 APP”。进入闽政通 APP 后,点击“首页” ——“闽政通小程序”—— “福建省总工会”进入小程序。进入“福建省总工会”小程序后点击“企业规模自测”,系统判定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后点击“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按照页面提示内容完成材料提交; (2) 审核。区总工会初审工作人员通过福建省总工会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平台受理申请企业材料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区总工会复审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依照管理平台进行复核。对未通过初审的,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再进行审核; (3) 返还经费。申请企业材料经复核通过,提交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后返还工会经费至企业 (企业工会)账户。 |
线上提交企业成立工会等有关批复材料以及工会经费缴纳凭据。 |
区总工会: 陈琳13859719940 |
区总工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20 | 分行业减负担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员企业 2022 年会费及各种服务性收费, 与会员企业共度时艰。 |
免申即享。 |
免提供申请材料。 | 区民政局陈志鹏: 13405910808 |
区民政局 |
21 |
帮助企业稳定用工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 2022 年不减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 从 60%提至 90%。 |
免申即享。 |
免提供申请材料。 |
区税务局汤陶辉: 18059126401 |
区税务局区人社局 |
22 |
支持企业引工用工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我市企业员工从市域外介绍新引进初次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满 1 个月、签 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 1 个月以上的熟练工(接收企业认定)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按照每引进 1 名 奖励 500 元的标准给予引工奖励。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最长时限不超过 6 个月。企业实行特殊工时的批复时效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 原批复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防控措施 结束。 |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每年 6 月和 12 月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并公示无异议后拨补。 |
(1) 《泉州市引进劳动力奖励申请表》; (2) 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 (4) 工资支付凭证及缴交社保凭证; (5) 引进新员工后的企业职工花名册。 |
区人力资源中心郑 晶 晶 : 18960464009 |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
23 |
支持服务业困难行业开展技能培训 |
泉发改规 〔2022〕1 号 | 通过“互联网+”、线下办班等方式, 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对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 500 元/人给予补贴; 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等级按700-3000 元/人给予补贴;属紧缺工种的根据规定相应上浮补贴标准,最高 可按 3900 元/人给予补贴。 |
通过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进行培训补贴申请。 |
按照微信小程序提示流程申报。 |
区人力资源中心郑 晶 晶 : 18960464009 |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24 |
加强稳供保价工作 |
泉港发改 〔2022〕41 号 |
疫情期间每家平价商店每天补贴 800 元。 |
免申报,定点发放。 |
免提供申请材料。 | 区发改局郑真坤: 13067139700 |
区发改局 |
25 |
支持商贸企业运营保供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1) 对疫情期间营业额同比增长 10% (含)以上的限上餐饮企业,由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对疫情期间经市商务局认定为保供企业、且线上实际销售额达到 100 万元(含)以上的泉州市电商自营平台, 按照不同销售额分档,由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 对经市县两级商务部门认定为保供商贸企业的,在疫情期间的防疫物资、消杀服务等支出,由同级财政按照企业实际运营规模给予分档补贴。 | (1) 收集符合条件的限上餐饮企业,初审合格后报送市商务局审核。经市商务局审核通过,下拨资金给企业; (2) 收集符合条件的保供企业,初审合格后报送市商务局审核。经市商务局审核通过,下拨资金给企业; (3) 符合条件的保供商贸企业向区商务局申请, 经初审后报区财政局复审, 并公示无异议后拨补。 |
(1) 申请表; (2)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防疫物资购买合同和消杀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疫情期间企业经营情况; (5) 电商自营平台销售数据; (6) 其他佐证材料。 |
区商务局张建清: 13506024928 |
区商务局 |
26 |
支持旅游企业恢复经营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2022 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比例由 80%提高到 100%。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公务、会展活动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合理确定预付款比 例并及时支付资金。 |
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为申请享受,旅行社承接活动为免申即享。 |
(1)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2)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 (3)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 |
区文旅局巫永祥: 15985950093 |
区文体旅游局区财政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1)2022 年区级以上重 |
(1)2022 年疫情期间持续有效投资重点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2) 项目立项或备案复印件; (3)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注册公司)复印件; (4) 由企业自主提供联网直报平台上的固定资产投资报表数据及投资金额证明。 | |||||
点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通知 | |||||||
要求,形成完整书面上报 | |||||||
材料提交区发改局(重点 | |||||||
27 |
支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
支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对疫情期间持续有效投资的重点项目,按照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申报投资额的千分之一,由区级财政给予项目建设单位最高不超过50 万元的资金奖励。 | 办),满足条件即可申报, 截止时间 2022 年 4 月 30 日; (2)区发改局(重点办) 会同施工单位所在镇(街 道)、区财政局对项目有 |
区发改局施华东: 13506016296 |
区发改局 | ||
效投资的真实性进行现场 | |||||||
核实,并在资金申请表中 | |||||||
签署意见,由区财政统一 | |||||||
下拨奖励资金。 | |||||||
四、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 |||||||
泉港政办 〔2021〕26 号 | (1)企业提供资金使用申请 |
区金融办李东升: 13506004368 | |||||
全面摸清涉疫企业,了解诉求,引导银 | 表,借款协议,生产经营情况, | ||||||
行机构采取贷款展期、借新还旧、无还 | 申请人向应急周转金管理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 | |||||
28 | 发挥应急保 障资金作用 | 本续贷等方式予以转续贷,启动应急转 贷资金,全面为辖区企业到期贷款转续 | 机构(金融办)提交申请, 依据相应业务流程办理相 |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前三年 度纳税证明; | 区财政局 (金融办) | ||
贷,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专项帮扶 | 关手续。 | (2)贷款银行提供资金合作协 | |||||
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困难。 | 议,续贷承诺书和企业财务报 | ||||||
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29 |
支持中小微困难企业融资纾困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用足用好省第六期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 35 亿元专项贷款额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 内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申请省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支持。 | (1) 申请。企业在电脑端登 录 金 服 云 网 站 首页 ( https://www.fjjfypt. com)或在手机端访问“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 并完成注册认证,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纾困贷款。 (2) 审核。金服云平台自动形成线上申请企业名单,汇总至各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再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 企业再登录金服云网站发布融资需求以及意向银行。 (3) 授信。与意向银行对接后,由银行对符合纾困条件和信贷条件的企业进 行授信放款。 |
按照贷款银行业务流程提交所需材料。 |
区金融办刘杰: 13665973899 |
区财政局 (金融办) 人民银行 惠安县支行 惠安银保监组 |
30 |
下调融资担保费率 |
泉港政办 〔2021〕26 号 |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给予受疫情影响的生产型中小微企业,降低担保费用,即在原担保费率上再下调 20%,降低担保费用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 1%。 |
免申即享,由融资担保公司执行。 |
免提供申报材料。 | 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 郑佳峰: 13850778667 区金融办刘杰: 13665973899 |
区财政局 (金融办)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31 |
下调供应链公司金融服务费率 |
泉港政办 〔2021〕26 号 |
鼓励区供应链公司对白名单企业实施降费政策,对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实施免收手续费用,金融服务费率在原有的基础上下调 50%。 |
免申即享,由供应链公司执行。 |
免提供申报材料。 | 港安供应链公司黄 慧 婷 : 13489739393 区金融办刘杰: 13665973899 |
区财政局 (金融办) |
32 |
下调典当行综合费率 |
泉港政办 〔2021〕26 号 |
鼓励典当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当户, 在原有综合费率基础上下调 1%-5%,对无法及时办理赎当、续当的当户给予续当,酌情减免一定逾期罚息。 |
免申即享,由华兴典当行执行。 |
免提供申报材料。 | 华兴典当行 蔡 冰 雨 : 13505955128 区金融办刘杰: 13665973899 |
区财政局 (金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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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企业现金流 |
泉金 〔2022〕26 号 | 各银行业机构不得随意对疫情前经营正常、贷款五级分类为正常类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抽贷、压贷、断贷, 情节严重者将进行约谈,并在全区范围通报,且不得参与本年度财政资金竞争 性存放。 |
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申请, 依据银行业务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
免提供申报材料。 |
区金融办刘杰: 13665973899 | 人民银行 惠安县支行 惠安银保监组 区财政局 (金融办) |
34 |
强化企业协调服务 |
泉金 〔2022〕26 号 | 市金融局会同泉州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金融服务团,健全协调服务机制。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排抗疫重点企业及诚实守信、有市场、有订单但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实行名单制管理,会同主债权银行逐企成立金融顾问组,“一企一策”强 化金融保障。 |
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申请, 依据银行业务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
免提供申报材料。 |
区金融办刘杰: 13665973899 |
人民银行 惠安县支行 惠安银保监组 区财政局 (金融办)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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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外贸企业出口信保服务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符合要求的外贸企业,在新签或者续转时降低保险费率 10-15%。适当延长疫情期间保单续转时限。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简化报损索赔程序,对贸易真实无疑点的案件先行启动定损核赔程序,应赔尽赔、能赔快赔。 |
出口企业联系中国信保泉州办事处。 |
中国信保泉州办事处投保或续保材料。 |
中国信保泉州办事处 程其其: 13625978676 |
区商务局 |
36 |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
泉人社 〔2019〕47 号 | (1)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 15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2)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中的高校毕业生范围扩大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其中,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 5 年内的毕 业生贷款额度最高 30 万元; (3)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25%(超过100 人的企业达到 15%),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
(1) 申请人携相关资料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2) 经办银行审核贷款资格后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贴息资格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经办银行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放款。 |
(1)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营业执照等。 |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郑晶晶: 18960464009 泉州银行: 96312 泉州邮储银行: 95580 泉州农商银行: 96336 泉州兴业银行: 95561 |
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人民银行惠安县支行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五、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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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网上办事服务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坚持推行网上办、指尖办,设立企业复工复产专区(窗),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让复工复产企业最多跑一次或者一次不用跑,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好”。探索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备案事项简单变更免申即办,允许对无人售货商店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对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简易注销公示期已满,不能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可延期办理。区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各类许可证件在疫情期间期限届满的,有效期可顺延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安排对公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接企业一般登记事项,无需现场查看的登记事项力争实现即办。通过抵押直连系统办理抵押登记业务, 安排工作人员专门对接涉企业务,实现“一趟不用跑”,即时办结;对道路运输车辆年审、道路运输证及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到期需要换证的,时间再延长 3 个月。设置工程审批企业复工复产专窗,针对疫情期间办理复工复产的企业,由中心代办员对所需办理的审批事 项实行专人负责、跟踪服务。 |
免申即享。 |
免提供申请材料。 |
区行政服务中心吴 少 峰 : 13959869047 区自然资源局陈 兴 明 : 18905071679 |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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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解决市民诉求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深入开展“听民声、察民情、暖民心” 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四个第一时间”和“六个及时”要求,扎实做好涉疫事项办理工作,实行涉疫事项 24 小时内办结机制,并指定专人全程做好跟踪反馈和督查督办工作,确保涉疫事项高效办理。建立封控区、管控区居民诉求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加强居民情绪疏导,及时保障居民各种服务需求。 |
根据需求联系受理部门。 |
免提供申请材料。 | 便民服务热线: 68110821 区信访局: 12345 宅急配: 87998600 药急送: 87979315 生活诉助: 68110821 出行诉助: 87996255 医疗诉助: 87971552 监护诉助: 87918920 返贫监测: 87971030 规上工业企业员工 诉 助 : 87987676 商贸企业员工诉助: 87998600 服务业员工诉助:87971628 建筑业员工诉助: 87996955 |
区信访局区效能办 各镇(街道)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内容 | 申报流程 | 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及联系方式 | 责任部门 |
39 |
优化小微企业电价保障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对城乡中小微企业实施用电“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压缩办电时间、简化收资要求、精简办电环节。对用电设备容量在 160 千瓦及以下的中小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计量装置及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推广电力设施整体工程共享租赁“泉电 e 享”,探索标准化园区“开关站+配电室”站房配置的直供到户模式,推广电 e 贷、电 e 票等电力金融服务业务, 切实减轻民营、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
企业在网上国网 app 上传相关材料申请,泉港供电服务中心营业厅受理后安排工作人员装表接电。 |
(1) 法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 (3) 产权证; (4) 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
供电服务中心刘 晓 豪 : 18606088199 |
泉港供电服务中心 |
40 |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提供政策保障 |
泉政办明传 〔2022〕14 号 |
各部门制定出台的具体措施统一在“泉州惠企政策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泉州市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汇总发布, 也可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快速查询。 | 申请企业需要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安装“闽政通APP”。进入闽政通 APP 后,点击“首页”——“泉 服务”——“政策兑现”, 进入“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兑平台”,系统展示各主管部门出台的惠企政策,选择合适的政策进行 申报。 |
按照页面提示内容完成材料提交。 |
详见政策详情页面 |
详见政策详情页面 |
备注:1.上述各项扶持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骗取、截留、挪用。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虚报、截留、挪用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企业、机构和个人,要及时采取取消扶持优惠、追回奖补资金、纳入诚信黑名单等措施。 2.相关申报材料及表格可在各牵头单位门户网站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