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23年一季度工业经济“拓市场、开满机、开门红”系列措施的通知

政策文件 2023-03-13 08:36:0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安市2023年一季度工业经济“拓市场、开满机、开门红”系列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情况于每个月3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发改局汇总。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2023年一季度工业经济“拓市场、开满机、开门红”系列措施

 

一、工业经济十条措施

(一)早办多办产业类活动。对已梳理的17项展会、赛事、论坛、产融、产销、产能对接等产业相关活动(详见附件),能早尽早、应办尽办,加大宣传组织,全面发动企业参与。同时继续分行业策划、组织更多产业类活动,全方位、多渠道搭平台,助推企业抢订单拓市场促提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以下事项责任单位均含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展会。对企业参加国内各行业主流展会,按其参展期间实际发生的标准展位费50%给予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补助;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境内展会,签订单笔订单在300万元-500万元(含)且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已达到合同总金额60%以上的,按销售金额1%给予奖励,签订单笔订单在500万元以上且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已达到合同总金额60%以上的,按销售金额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

(三)鼓励企业海外走访抢单。对一季度参加境外展会的五大产业(石材陶瓷、水暖卫浴、机械装备、日用轻工、电子信息)“四上”企业及其他“四上”企业,展位费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分别叠加30%、20%,单家企业单场展会展位费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10、8万元;单个展会单个展位费本级补助最高均补助3万元。组团机票费用在上级参展补助的基础上均叠加20%补助,自行参展的机票费用分别给予50%、30%补助,单场展会最多补助2位工作人员机票。省市县三级补贴叠加后不超过实际费用的100%。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

(四)鼓励企业自办展会、订货会、促销会。支持企业举办 “微展会”,对于事先报备同意的,组织有真实采购意向的采购商20人以上、生产企业20家以上进行线下精准对接的市级重点微展会,按照承办方实际承担的办会费用(含场地租赁费、布展搭建、宣传推广、物料费、采购商机票、住宿费)给予补助,每场活动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各有关商协会、展览机构

(五)鼓励一季度增产增效。对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根据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量,按每增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本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六)鼓励企业增资扩产。鼓励本地企业就地增资扩产,同等享受招商引资待遇。组织开展项目调度会等,协调解决用地报批、资金保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优先保障急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制造业产业项目,力争一季度实施增资扩产项目30项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招商办、财政局、资源局

(七)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落实泉州市燃气优惠政策,严格按照价格政策执行收费,对于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采购的增量气源,按照泉州市政府临时性的管输费价格0.2元/立方米收取,原已采取自主采购模式的工业用户按供需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执行。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局,南安市燃气公司

(八)开展园区招商比拼。落实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招商首谈,进一步提高招商考核比重。从租金补助、贷款贴息、购买补助、纳统奖励等方面,出台《鼓励企业入园五条措施》,引导激励企业入园。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招商办

(九)用好“政策找企”平台。推动“政策找企”应用在全市企业推广使用,加快实现惠企政策与企业自动匹配,点对点精准推送,精简惠企资金申报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核兑现时限。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十)支持海外推广平台建设。对使用速卖通、亚马逊、eBay、wish、shopee、TikTok、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等进行站内推广的,对其产生的平台内推广费用给予10%的补助,单个网站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二、建材家居七条措施

(一)鼓励石材循环经济。支持对以石粉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单位年利用石粉量分四个阶梯进行补助;第一阶梯为利用石粉量达5-10万吨(含10万吨)的,按1.2元/吨补助;第二阶梯为利用石粉量为10-30万吨(含30万吨)的,按1.4元/吨补助;第三阶梯为利用石粉量为30-50万吨(含50万吨)的,按1.5元/吨补助;第四阶梯为利用石粉量为50万吨以上的,按1.6元/吨补助,单家企业单项年度补助上限12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南安生态环境局

(二)鼓励参与省外招投标。支持石材陶瓷等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省外招标项目,对单个中标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且至少已完成一批中标货物验收及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已达到合同总金额60%以上的,按合同金额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三)鼓励水暖厨卫协作配套。省、市级水暖厨卫龙头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金额达5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龙头企业25万元一次性奖励;水暖厨卫中小微企业为省、市级龙头企业协作配套,金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中小微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四)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做大做强建材家居集采、大宗商品贸易等流量经济,加快试点石材数字经济,开展统一结算平台建立工作,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做优做强现代服务业。鼓励集采平台运用,向新注册用户发放抵用券,用于首次采购南安本地建材产品;并对通过采筑平台采购本地建材产品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可用于平台上本地产品集采促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

(五)深化“建材下乡”活动。围绕 “全国绿色建材下乡”等主题,策划、举办各类线上、线下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供需对接等“手拉手”活动;依托泛家居线上多功能平台“饰家小站”,全年线上线下开展百场建材下乡推广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局

(六)支持全球产业链布局。对在韩国、美国、沙特、俄罗斯等重点目标市场国家设立建材家具行业海外仓的建设项目,根据泉州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当年度投资总额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我市按1:1 给予配套补助奖励;对在其他国家自主建设仓储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或者租赁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且当年度实际投资额5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补助。对并购国际知名品牌、科技研发机构,且当年度实际投资额5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补助。对境外投资设立企业、国际营销网络(网点),且当年度实际投资额1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七)设立产业纾困专项贷款。积极向上对接政策支持,争取推出建材家居产业纾困专项贷款,明确贷款规模、支持领域、贷款利率、贴息比例等事项。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人行南安支行、银保监南安分局

三、机械装备四条措施

(一)举办智能装备博览会。以数控机床、精密机械、铸造设备、模具模配、工程机械等为主要展示内容,举办泉州智能装备博览会,发动机械装备企业积极参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

(二)加强装备行业开拓海外市场。配合泉州市组织企业参加印尼雅加达工程机械展览会、俄罗斯国际建筑及工程机械展览会等海外展会,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组织参加国内专业展会。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发动我市机械装备企业参加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上海国际纺织机械展等国内专业性展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四)支持研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鼓励机械装备企业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推进工程机械、纺织机械等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装备产品迭代升级,鼓励研发生产新能源装备,对获评定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机械装备企业,给予一次性25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附件:2023年度南安市产业相关活动情况表(共17项)

附件及政策原文下载:关于印发南安市2023年一季度工业经济“拓市场、开满机、开门红”系列措施的通知.docx


政策原文: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23年一季度工业经济“拓市场、开满机、开门红”系列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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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泉州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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