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政策文件 2021-06-10 10:36:2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各市直单位、继续教育基地、相关施训机构: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和能力,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在高研班举办结束后,及时将办班的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办班结束后的15天内,连同课程课件、办班照片等报送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同时提供电子文本。逾期未报者,视为未完成办班计划。

  联 系 人:陈伟忠 联系电话:0595-22198169

  电子邮箱:zjk22198169@163.com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办〔2021〕83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处,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5号),在各地各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共40期,其中高级研修示范项目10期、普通项目30期。现将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人社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及各承办单位,要按照研修计划认真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列入示范班的项目,应在开班一个月前提交开班通知和实施方案,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备案后组织举办。如有关事项发生变化,请提前报送情况说明至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面向全省招收学员,每期研修时间为为4天左右,学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已列为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的,面向全国招收学员,每期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学员数量一般不超过100人。

  三、高级研修项目实施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其中示范班项目实施结束一个月内,各承办单位要将总结报告、办班通知、经费结算表、学员名单、学员签到表、满意度测评统计表、补助款票据(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材料报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审核后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zynljsc@rst.fujian.gov.cn。

  四、各地人社部门和省直有关单位人事(教育)部门及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严密组织实施,精心设置研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等方式进行研修。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学员和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将作为明年推荐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和申报确定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依据。

  六、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经费补助和单位自筹两种方式予以保障,两种渠道的经费使用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要认真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厉行勤俭节约,确保经费使用效益。省人社厅对示范项目给予每期资助上限4万元,主要用于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支出,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对办班前和办班后未按规定要求报备材料、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不予经费补助。

  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0591-87522301,87612629,87604816(传真),电子邮箱:zynljsc@rst.fujian.gov.cn,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

  附件:

1.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示范班)

  2.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普通班)

  3.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4.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 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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