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第二批泉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政策申报 2019-08-16 10:00:00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第二批泉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

泉科〔2019〕187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信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市累计选认省、市级自然人科技特派员862人、法人(团队)科技特派员50个,乡镇(街道)覆盖总数154个,覆盖率达94.48%。为实现市级科技特派员乡镇(街道)全覆盖,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泉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认基本条件

科技特派员选认对象需符合《泉州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实施意见》要求,不限来源(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均可)、不限服务领域、不限名额,对深入企业、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公益服务,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和团队可优先推荐。

(一)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原则上需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科技成果、科技服务经验。

(二)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以科技人员联合体或法人科技特派员的形式,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合作组织、星创天地等单位整体优势,以推进当地产业发展为目标,开展公益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

(三)已经与服务单位结对,开展实质性科技服务。

二、选认工作方式

科技特派员或团队每年认定一次,任期至少一年,可连选连任。由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选拔推荐,报泉州市科技特派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科技局)认定。

三、经费支持方式

(一)申请对象:2018年来已开展实质性科技服务的科技人员,经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符合科技特派员推荐条件的,均可申请2019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

(二)补助标准:自然人科技特派员补助1万元,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补助5万元。

四、选认工作流程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3日,请申报对象填报《泉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表》、《泉州市团体(法人)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表》,并附上科技特派员选认三方协议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一式2份,详细填写科技特派员(团队)基本情况、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工作经费申请事项。

(二)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后,填报推荐泉州市科技特派员汇总表、推荐泉州市团体(法人)科技特派员汇总表一式1份,盖章后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三)行政服务中心(东海大厦1楼27号窗口)窗口受理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

五、其它要求事项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科技特派员需求调查,围绕乡镇(街道)产业发展需求,以镇村为节点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积极选派科技特派员进驻,对未覆盖乡镇(街道)要求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组织推荐至少2个科技特派员,确保实现科技特派员乡镇(街道)全覆盖。

(二)要跨界别、跨区域选择科技人才,广开科技特派员选认渠道,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拓展,推进“三产”融合。

(三)已被认定为2018年省级科技特派员的无需重新申报,直接认定为市级科技特派员。同一年度内已获得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补助的不重复享受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补助。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科技局社农科王建平:22579361,电子邮箱:22579361@163.com

 

附件:1.泉州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表

          2.泉州市团体(法人)科技特派员选认和工作经费申请表

          3.科技特派员选认三方协议书

          4.推荐泉州市科技特派员汇总表

          5.推荐泉州市团体(法人)科技特派员汇总表

附件下载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批市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doc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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