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企政策汇总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磁灶陶瓷”地理商标推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泉州市惠企政策汇总 2023-05-08 11:26:00

  • 政策级别:
  • 晋江市
  • 有效性: 至2024-12-31
  • 适用行业:
  • 行业不限 、
  • 支持对象:
  • 企业类型不限 、
  • 扶持类别:
  • 要素扶持 、
  • 发布部门:
  •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海、磁灶、内坑、紫帽镇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晋江市促进“磁灶陶瓷”地理商标推广的若干措施》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促进“磁灶陶瓷”地理商标推广的若干措施


  为推进“磁灶陶瓷”地理商标的推广和应用,提升地理商标影响力,引导培育更多的建材产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助推我市建材产业发展壮大,特制定本措施。

  一、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使用“磁灶陶瓷”地理商标。对申报年度在晋江年度经济贡献超50万元的陶瓷工业企业,使用“磁灶陶瓷”地理商标生产产品的年度销售开票额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5万元、25万元、50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

  (二)鼓励企业实施技改。对申报年度在晋江的年度经济贡献超100万元、使用“磁灶陶瓷”地理商标的陶瓷工业企业,其技改项目总投资达1000万元及以上,且年度生产设备购置额达100万元及以上,按生产设备购置金额的5%给予补助,申报年度最高补助限额300万元;其聘请专业机构编制技改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费用按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限额5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

  (三)支持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对使用“磁灶陶瓷”地理商标的陶瓷工业企业,其产品经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按实际检验费用的30%给予补助,申报年度单家企业最高补助限额10万元。(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四)鼓励开展品牌运作。对使用“磁灶陶瓷”地理商标的陶瓷工业企业,并购国外知名建材品牌或获得国外知名品牌授权的,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责任单位:申请主体所在镇)

  (五)空间、能源等要素保障。对使用“磁灶陶瓷”地理商标的规上陶瓷工业企业,依照我市《深化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及结果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晋委改办〔2022〕5号)企业类别提升一档享受。(责任单位:工信局)

  (六)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对使用“磁灶陶瓷”地理商标的陶瓷工业企业,其工业生产用房和配套用房参照《晋江市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晋自然资〔2022〕290号)补办不动产登记手续。(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

  (七)“磁灶陶瓷”地理商标创建经费补助。统筹安排创建工作经费100万元,支持磁灶镇开展“磁灶陶瓷”地理商标的运营管理、宣传推广等。(责任单位:财政局、磁灶镇)

  二、附则

  (一)本政策由发改局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按分工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晋江市磁灶镇政府牵头按照“磁灶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标准严格审核,须对所承担审核、认定事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凡出现徇私舞弊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收回奖励、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同一企业符合我市多项政策条款或性质相似条款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四)本措施自2023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3年1月1日起至正式实施之日之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执行。


政策原文: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磁灶陶瓷”地理商标推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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