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聚惠享新年”助企稳岗促就业 十五条措施
一、引导省外务工人员就地过年对春节期间(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2月17日)留惠的省外务工人员,按在本县工作累计年限给予发放节日留惠补助,满1-3年的给予300元/人节日留惠补助,第4年起按每满1年增加100元节日留惠补助,每人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元。有直系亲属来惠陪同过年的额外一次性补贴1000元。二、鼓励省外务工人员早返岗对于2024年春节后返岗的“四上”企业的非福建户籍员工(须连续参加2024年2月、3月失业保险),在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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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2024-02-16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