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福建省推进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年)》

政策解读 2021-09-06 16:25:43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海上福建”,省政府于2021年5月中旬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闽政〔2021〕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了4个原则、3个阶段性目标、11项重点任务以及5项保障措施,并要求每项任务分别由牵头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行动方案》要求,我厅会同省海洋渔业局起草了《福建省推进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年)》,经与有关部门及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并呈报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坚持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健康中国、“海洋强省”和“制造强省”战略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壮大产业规模,培育形成富有竞争力的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体系。

  三、范围期限

  (一)涉及对象范围

  有关部门:省委人才办,省发改委、卫健委、财政厅、科技厅、人社厅、教育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统计局、医保局、金融监管局、福建银保监局、人行福建中心支行、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

  地方政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实施期限

  2021年至2023年。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围绕“推进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主题,从总体思路、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就2021-2023年推进我省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发展工作提出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

  (一)总体思路方面

  提出指导思想,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提出我省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23年,建设2~3个国内领先的“蓝色药库”载体平台;布局发展1~2条特色鲜明的产业链;各细分领域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形成一批富有竞争力的产品,力争实现产值16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

  (二)重点任务方面

  1.海洋生物医药:发挥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生物遗传资源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海洋生物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平台作用,推进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与筛选、海洋生物医药制品高值化利用技术等研究,突破产品高效制备、合成和质量控制等药源生产关键技术。加快开发抗菌、抗病毒、抗肿瘤、生育力保护等海洋创新药物。

  2.海洋生物医用材料:支持厦门欧厝海洋高新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发挥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重点突破医用级海洋糖类、蛋白类和脂类制备关键技术,利用海洋生物多糖开发皮肤组织及软组织修复医用生物膜材料、海带微晶纤维素药用制剂辅料、壳聚糖基急救止血材料、抑菌材料等。

  3.海洋功能食品:推动做大做优深海鱼油、海洋微藻DHA、海洋钙源生物制品、海洋胶原蛋白、糖类等功能性食品。发挥厦门大学、省水产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突破鱼油、鱼胶蛋白、系列多肽、海藻多糖等主要海洋生物资源提取利用的核心技术,加快开发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糖、降血脂、改善肠道菌群等一批高附加值的绿色保健品和功能性食品。

  4.海洋生物酶制剂:支持开展鲎血液酶制剂在临床检测人体血液中的细菌内毒素判定菌血症、败血症的应用和海洋工具酶在结核耐药检测、肿瘤基因筛查和遗传病基因检测等领域的应用。推进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深海生物基因库建设,加强新型海洋生物酶制剂的开发和工艺研究,建立联合酶解技术体系,加快乳糖酶、蛋白酶、甘露聚糖酶、溶菌酶、深海极端酶等在环保、消菌杀毒、医用中间体制备等方面的应用。

  5.海洋生物农用制品:发挥动物用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研发中试平台和生物资源库作用,进行畜禽疾病诊断、疫苗、免疫调节、养殖水质调节等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动物疫苗、微生物农药、功能水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作物生长调节剂、水质改良制剂等海洋源农用生物制品。

  6.海洋日化生物制品:加快与个人健康护理、日用消杀清洁等相关的海洋源新型活性成分的研发,突破活性成分的安全清洁生产、制剂等关键技术。培育一批特殊用途化妆品、皮肤疾病护理制剂、消毒杀菌剂、新化妆品原料等海洋日化生物制品。

  7.海洋微生物环保制品:加快海洋石油降解菌、高盐有机废水生物处理菌剂、脱氨脱硫和除臭等环保微生物制剂等研发,孵化一批创新型海洋微生物环保制品企业,推动海洋微生物环保制品在海上石油污染防治、高盐工业废水治理、海水养殖废水达标排放、黑臭水体治理、土壤污染修复、城市垃圾渗滤液及除臭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培育海洋微生物环保制品产业。

  (三)保障措施方面

  由省工信厅、海洋渔业局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等建立推动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统筹规划,完善统计监测,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各地政府部门加强组织领导、项目跟踪指导,形成工作合力,从创新应用、财政金融、项目培育引进等方面,助推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企业发展,打造富有竞争力的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发展体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省工信厅产业融合处 李燕婷

  联系电话:0591-87801379


原文链接:《福建省推进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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