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2021-09-30 15:33:21
一、出台背景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推动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效保障。为此,省政府研究出台《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推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福建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出台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起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四部分,即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的原则,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生态化、工业生产清洁化、服务业发展优质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全面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成,绿色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经济优势彰显,美丽福建建设基本完成,在全国率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三)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从工业、农业、服务业的绿色转型,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构建绿色供应链等6个方面出发,全方位、多维度地提出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产体系的思路和举措。二是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以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密集排放为目标,从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三是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主要从绿色产品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两个方面提出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消费体系的可行思路。四是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围绕便捷稳定获得清洁能源、高效安全处置废弃物、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从能源体系、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城乡人居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细化措施。五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抓住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加速科技转化这两个关键环节,探索借助市场机制切实提升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效能。六是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撑体系。重点围绕强化法规规章支撑、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绿色标准和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健全绿色交易市场机制等6个方面,建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激励机制。
(四)保障措施
从强化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营造良好氛围等3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形成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合力。
原文链接:《福建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