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泉港区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补充)》

政策解读 2022-04-05 06:03:19

泉港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21日印发了《泉港区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补充)》(泉港政规〔2022〕4号),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以下解读:

一、制定政策的背景及必要性

2020年11月14日,为促进我区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泉港区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泉港政办〔2020〕36号),政策有效期2年。根据区委、区政府五大比拼活动有关文件要求,参照《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2023年泉州市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商务规〔2022〕2号)和《晋江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晋江市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商务〔2020〕6号),经区领导同意,在《泉港区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基础上,由我局牵头结合我区实际,并征求区分管领导及发改局等20个相关涉及部门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提出增加六条扶持措施。提交会议研究。

二、主要支持内容

(一)培育优质电商平台(二)做大做强电子商务平台(三)推动电商园区做大做强(四)培育龙头电商企业(五)培育发展电商服务体系(六)鼓励企业组团参加国内电商展会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我区电子商务发展基本情况。我区现有电商企业存在起步晚、基础差、规模小、数量少等现状,电商经营主体基本上处于“小打小闹”阶段,大多是活跃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上的“卖家”,没有自己的生产基地,经销产品仍需要到市场上采购。区内一些具备规模实力的企业仍将发展重点定位于实体市场,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不高,目前还没有培育出电商龙头企业。无论是懂经营、会管理、精通技术的电商人才,还是晓政策、善指导的监管人才,都是我区发展电子商务迫切需要的。因此为促进我区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必要继续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二)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情况。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为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省、市近期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区商务局全面梳理学习了近年来国家、省、市有关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参考学习泉州市新近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泉港区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补充》,并征求相关区分管领导及区发改局等20个相关涉及部门的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形成提交会议的讨论稿。其中区司法局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第3条“单家企业”改为“园区运营公司”;建议第4条“网络销售额首超门槛低50%”改为“网络销售额首超门槛降低50%”;建议第5条10万元的固定奖励可能会低于前述“最高15万元”改为“超过300万元的,给予25万元奖励,最多奖励2年”。建议第6条“商协会”改为“电商协会”,均已采纳意见。

(三)主要问题需协调的情况。一是商务局、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监督本《鼓励措施》的实施,对申报项目和兑现程序严格把关;二是财政局对已经区政府审批的申报对象及其项目给予资金兑现。


政策原文:关于泉港区扶持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补充)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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