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补充规定》

政策解读 2022-09-09 09:18:54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补充规定》(泉政办规〔2022〕3号)。

现对政府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等行动部署,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金融与产业深度对接的工作要求,加快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府引导型基金链条,打造“引得进、投得了”的基金生态圈,高质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特制定《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二、政策主要内容

《补充规定》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政府出资”。一是明确市产业基金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子基金的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20%。明确与投资机构合作有公开遴选、合作申报、招商引资等方式,提出优先与权威机构(如投中、清科、36氪等)发布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年度名单中排名前20名或具备雄厚产业资源的投资机构开展合作。相应增加子基金出资比例:排名第1~10名的,出资比例可增加10%;排名第11~20名的,出资比例可增加5% 。二是鼓励区县级国企同步出资(并非强制要求),由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协调小组牵头推动,原则上区县级国企出资额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10%。

第二部分:“返投要求”。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子基金投资于泉州辖区内的企业金额应不低于市产业基金出资总额,被投企业应为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六三五”产业企业。明确除直接投资于泉州辖内企业外,还有以下返投认定标准;(1)子基金投资异地企业迁址泉州的,按子基金投资额的2倍计算;(2)子基金投资异地企业在泉新设子公司或增资现有泉州子公司的,按新增实到资本或实缴出资额的1.5倍计算;(3)子基金协助被投企业引进后续股权融资的,可按在泉工商主体新引入股权投资额(泉州区域以外的投资人)的50%计入返投额度,被投企业符合工信部小微企业标准的,按100%计入返投额度;(4)子基金引荐关联方或投资人(不含泉州辖内其他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为泉招商引资,关联方投资泉州企业或已投异地企业投资泉州,按关联方股权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计入子基金返投额度;(5)鼓励引进高端科研人才项目,子基金引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项目(院士本人实名持股)、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项目(科学家本人实名持股)的,高额计入子基金返投额度。

第三部分:“激励机制”。一是明确了天使投资子基金的回购、让利、补亏等优惠措施。(1)回购:设立2年内的天使投资子基金,市产业基金出资份额可按投资本金转让;设立4年内且满足返投要求的天使投资子基金可按同期央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让。(2)让利:清算时已满足返投要求的,市产业基金出资部分所获超额收益的80%让渡给管理人及其他合伙人。(3)补亏:清算时出现亏损的,经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协调小组批复,可以市产业基金回收本金的50%为限,对基金因投资泉州辖区内企业形成的亏损进行风险补偿。二是明确了创业投资子基金的回购、让利优惠措施。(1)回购:设立4年内且满足返投要求的创业投资子基金,市产业基金出资份额可按同期央行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让。(2)让利:清算时已满足返投要求的,市产业基金出资部分所获超额收益的80%让渡给管理人及其他合伙人。

第四部分:“强化服务”。一是明确为基金提供注册落地、“拎包”入驻、上市后备企业对接、奖励申请、高层次人才申报等“一站式”服务。二是提出了市产业基金配套设立规模各10亿元的直投基金、跟投基金,作为各类基金、优质项目落地泉州的直接投资支持。三是创新合作模式,支持市产业基金及子基金参投行业排名前10名或拥有短期可落地产业资源的投资机构设立的基金,允许市产业基金投向异地基金。四是搭建对接交流平台,鼓励开展线上、线下路演,对明星机构举办的论坛和交流活动给与50%费用补贴。

第五部分:“实施时间”。对《补充规定》实施时间作了说明:本补充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三、政策亮点解读

市金融监管局组织开展多场基金座谈交流活动,并赴厦门、杭州、上海、深圳等先进地区学习成熟做法,结合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全市基金发展现状,形成了天使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初创孵化)与产业投资基金(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产业招商)并重的工作思路。《补充规定》的出台,弥补了市产业基金在引导推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发展方面的政策空白。

(一)提高出资比例吸引优质机构

将市产业基金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子基金的出资比例提高到最高40%、30%。同时,鼓励区县级国企同步出资,原则上出资额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10%。在权威机构(如投中、清科、36氪等)发布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年度名单中排名前10名机构即可获得市县两级不低于50%、40%的出资。

(二)降低返投要求引导基金机构为泉招商引资

一是返投要求从1.5倍降至等同于市产业基金的出资总额,二是进一步放宽返投认定标准,引导管理人发动自身和周边资源积极为泉招商引资、帮助泉企开展各类融资,满足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

(三)聚焦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产业

一是引导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子基金聚焦高科技项目、高端科研人才项目,从引进项目、扩大投资、培育创新企业等方面,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二是设置直接投资支持,主要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企业发展。总规模10亿元、首期2亿元的直投基金面向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企业开展不超过1000万元的“普惠型”投资,被投企业创始团队可按年利率6.5%回购基金持股的50%。

(三)大幅让利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投资

制定全国一流水平的激励机制,天使投资子基金投资泉州亏损可获补偿,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子基金的管理人和社会投资方可低价甚至平价回购基金份额,市产业基金出资部分所获超额收益的让利幅度高达80%。天使投资子基金的回购、补亏条款则体现了市产业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敢于承担本地项目孵化风险的政策导向。

(四)强化落地服务

给予基金“一站式”落地、奖励申报服务,根据项目引进需要,明确设立直投基金、跟投基金作为投资支持手段,创新性提出异地合作模式,搭建融资交流平台强化服务聚集效应,对明星机构举办的论坛和交流活动给与最高30万元的补贴。


政策原文:《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补充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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