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2022-12-19 19:41:34
政策背景
绿色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福建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指出,要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并提出到2025年全省能耗强度比2020年下降14%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一项重要抓手,就是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为了鼓励全社会,尤其是工业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泉州市设置了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政策,具体分为省级切块、市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政策。
奖励内容
省级切块、市级节能和循环专项资金奖励政策的3个奖励类别相同,主要区别在奖励门槛、奖励上限等内容,以下将采用省、市级资金对照的形式展示其具体奖励内容。
(一)节能技改
节能技改包含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等。奖励内容见下表:
备注:1. 申报省级切块资金的节能项目,需列入省工信厅省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库;2.符合条件项目所需奖励资金超过年度节能循环经济资金总量,各项目(除兑现性奖励、能力建设项目外)等比例削减奖励资金。
(二)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项目包括工业节水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奖励内容见下表:
备注:1.符合条件项目所需奖励资金超过年度节能循环经济资金总量,各项目(除兑现性奖励、能力建设项目外)等比例削减奖励资金。
(三)兑现类项目
兑现性奖励项目属于免申即享,获得对应称号或完成对应任务后,将自动获得奖励。常见兑现性奖励内容见下表:
节能技改、循环经济、兑现性项目的奖励内容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申报程序
(一)奖励资金申报
注册并登陆“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按要求如实完善企业信息。根据申报文件要求,清晰完整上传申报材料,并准备好项目相关材料,以备专家现场核查使用。
申报流程:
(二)省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库入库程序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节能〔2021〕591号)、《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建立2022年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库的通知》(泉工信能源〔2021〕228号)等文件精神,入库项目需为取得发改或工信部门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在建或拟建节能改造项目,按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县工信部门。申报省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库应达到500吨标准煤及以上,申报时间为每月1-3日(遇节假日顺延)。
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