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2023-01-17 11:56:0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统筹推进我省标准化发展,加快建设支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我省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对政策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是第一份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颁布的标准化纲领性文件,是统筹推进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标准化事业改革创新的行动指南,是新时代标准化发展的宏伟蓝图,在我国标准化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福建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提出实施标准化战略,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截至2022年10月31日,福建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73项,国家标准3437项,团体标准722项,企业标准76109项,现行有效省地方标准1257项;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609个;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2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7个;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36项,“福建省标准贡献奖”233项;26家企业入选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排行榜。这些成果为我省在新时代开创标准化工作新局面,创造了良好条件。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总结提炼了我省近年来推进标准化改革和实践的创新经验,提出了标准化创新发展的系列措施,为我省制定《意见》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目标任务
《意见》提出2025年发展目标及2035年远景目标,明确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思路、目标、任务、路径和保障,推动构建我省标准化工作的“四梁八柱”,是指导全省标准化创新发展的战略性和基础性规划,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的特征,是我省未来标准化事业的工作指南。
到2035年,全面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建成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先进标准体系,全面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标准化战略品牌。
三、范围期限
本《意见》执行期限为2022—2035年。本《意见》与本省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为总纲,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结合贯彻我省“十四五”规划,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出发,系统谋划,确保各项机制、制度、任务部署在福建落地,着力体现更加鲜明的福建味、改革味、创新味。
五、主要特点
(一)突出改革创新。
(二)聚焦发展前沿。
(三)立足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