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晋江市进一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若干措施》

政策解读 2023-05-08 16:48:00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进一步强化政策导向,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市2023年经济发展扶持政策修编工作要求,2022年12月23我局组织各科室(单位)起草政策条款修订条款,2023年2月8日形成《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讨论稿)。

  2月9日,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扶农政策制订工作碰头会,听取相关业务科室政策条款修订情况,对《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讨论稿)进行座谈讨论,最终确定形成《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月10日,我局就《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函征求市直相关单位意见,2月19日组织相关受惠对象召开征求意见会,3月9日,我局前往市财政局就政策修订事宜进行详细对接。3月12日发送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经多轮修改,达成共识,形成《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进一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呈审稿)。

  3月21日经市司法局审查,3月22日呈送分管市领导市王也夫副市长审阅,4月11日经第十四届市委常委会第76次(扩大)会议审核通过。

  新修订的扶农政策,在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结合晋江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现状,提出针对性的扶持条款,主要体现在:

  一是突出保障粮食安全。把对水稻规模种植的补助标准从每亩300元提高到每亩400元,提高农户种植水稻积极性;新增鼓励并推广再生稻、大豆、油菜规模种植条款,每亩分别补助200元、400元、200元;新增撂荒地连片或集中整治复耕奖励条款。稳定粮油播种面积,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二是推进种业振兴行动。保留“农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和提升”条款,新增支持开展特色新品种选育与应用研究奖励,培育现代种业企业补助。

  三是强化产业融合发展。新增“新建蔬果净化、分选分级包装生产线”补助条款,提升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水平,深化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同时从农业标准化、农业品牌、休闲农业、农产品仓储及冷链物流、农业科技、新型职业农业培育等方面,全方位构建农业全产业链,助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二、主要修订内容

  意见(呈审稿)在2021年扶农政策基础上,删除1项内容,新增3条、保留6条、修订14条扶持条款,主要有:

  (一)删除条款部分

  2021年政策第七条款中“对符合用地规划采用防腐木、轻钢或新型材料建造生态型管理房或农田看护房,外观符合城市景观要求的,按实际占地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000元,每幢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且不超过造价50%”1项扶持内容。

  (二)新增条款部分

  鼓励粮油企业发展、完善奖励机制、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等3项扶持内容。其中鼓励粮油企业发展条款原来为商务局出台的《晋江市促进服务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发改局建议该政策条款内容与现代农业政策更为符合,归并到扶农政策。

  (三)保留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扶持发展远洋渔业、积极推广农业品牌认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渔港运营及改造提升、推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等6项条款。

  (四)修订大力扶持粮油生产、支持创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鼓励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农业产业、支持参加涉农(渔)展会、发展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鼓励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积极促进农产品流通、鼓励开展对台农业合作交流、大力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鼓励大学生返乡下乡开展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加强农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和提升等14项条款。

  修订后,《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呈审稿)共有“做精特色农业产业、做大休闲农业品牌、加快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鼓励开展农业创业创新、增强农业发展保障能力、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等六个章节22项条款,加上附则部分条款,共十一个章节24项条款。

  三、资金测算

  根据条款,参照2022年支出情况(2432万元),经测算,2023年需财政补助资金2458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政策原文:《晋江市进一步发展特色现代农业若干措施》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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