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2024-02-22 16:30:01
一、背景依据
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出口竞争力,充分挖掘国际服务贸易供给潜力,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上形成产业与外贸出口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研究制定了《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起草期间,对我省外贸出口优势产业进行梳理,多次征求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有关部门、代表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从推动外贸出口产业提质增效出发,提出4个大类19个方面措施。
一是推动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新提升,围绕万亿级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服务贸易等4个领域,对纺织鞋服、体育用品、石油化工、钢铁有色、电子信息以及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装备等“新三样”外贸出口产业提质增效提出具体措施。
二是增强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新动能,围绕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支持外贸出口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领域,提出6个方面措施,引导产业集群式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外贸出口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三是推动外贸出口市场新拓展,围绕稳住传统出口市场基本盘、积极开拓海外新兴市场、推动闽台经贸融合发展等领域提出3个方面措施,积极开拓多元化的外贸出口市场。
四是促进外贸出口服务新优化,围绕进一步促进贸易畅通、充分发挥展会平台作用、强化自主品牌竞争力、加大企业融资支持、优化跨境结算服务、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等领域提出5个方面措施。
《行动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细化重点任务,制定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外贸出口优势产业的扶持力度,为重点外贸企业和项目提供更好要素保障。《行动方案》与省级其他政策内容重复或者类同的,按照有利于外贸出口优势产业发展、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行动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联系处室及电话
联系处室:工业发展处,联系电话:0591-87063681。
政策原文:《外贸出口优势产业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