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六方协作机制

政策文件 2018-12-20 00:00:00

泉州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六方协作机制

 

电子商务正在进一步加速商品和服务在全球和全国的跨域流动,侵权者不断利用飞速发展的技术手段制假售假,传统缺乏技术含量的打假模式和各自为政且缺乏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的旧业态已经难以适应上述新挑战,亟待品牌权利人、执法主体和电子商务平台联合起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凝神聚力进行反制,打造机制共建、数据共享和秩序共治的打假新生态。

为助力泉商品牌跨域及网络通道打假聚合效应,提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质效,维护泉州“品牌之都”国际国内声誉,在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泉州市工商局的共同倡议和推动下,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和阿里巴巴平台决定协同联合,共同打造“企业、平台、行政、司法”四位一体的品牌保护新格局,构建“私权救济+公权保护+平台治理”的“1+1+1”知识产权六方快速维权机制,解决“维权难、维权慢”的社会关切。

一、六方平台对接共享

六方发挥各自职能,建立良好沟通机制,依托行政司法机关信息化业务系统和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的大数据支撑,全面打造泉州知识产权全流域贯通的快速维权通道:

(一)六方职责

泉州市工商局积极发挥国家总局“网络监管试验基地”的技术、经验等优势,综合运用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和电子取证专用设备,提供网络打假维权技术支持,同时借助与全国多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的工作协作机制,为泉商知识产权保护提供跨区域支持。着力宣传、引导泉州知名品牌企业在阿里巴巴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注册帐户,对接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确保泉州企业注册帐户的真实性,引导企业正规合理维权,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阿里巴巴确保相关品牌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泉州市工商联致力于推进泉州市知名品牌企业加强合法维权事项,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会同成员单位共同收纳信用良好的品牌企业加盟品牌保护联盟,惠及泉商多层次品牌保护。

泉州市公安局密切与阿里巴巴平台、工商局、检察机关的协作,为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提供快速打击保障。

泉州市中级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为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行政诉讼和刑事犯罪提供快速审判保障。中级法院在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审判中发现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线索,应在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的同时通报检察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的证据标准存有疑问,或公安法院存有争议的,由公检法会商合议,并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移送立案。

泉州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的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和刑事打击职能是知识产权民事维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统合推手,并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力量的对接与共享。

(二)信息共享

六个成员方之间互相分享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信息、经验做法及信息资源。

工商局与公检法之间通过设置在检察机关的两法衔接平台,每月定期共享知识产权案件信息。

六方之间共享专家教授讲座等专业培训资源,共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业务素能的提升。

二、快速维权运行程序

(一)程序启动

泉州市工商局互联网商务监测中心负责接受泉商企业的商标品牌被侵权投诉,为品牌保护联盟成员企业的投诉提供点对点网络品牌维权快捷受理服务。

(二)监测取证

泉州市工商局根据投诉情况,及时监测目标商品的网络商标侵权情况。经监测分析研判涉嫌侵权的,由市工商局依法固定或提取网络证据,在职责和能力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企业提起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网络取证提供技术支持;假冒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行政或刑事违法标准时,品牌企业及阿里巴巴应优先配合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三)线索分流及处理

市工商局根据监测研判结果,向联盟企业发送侵权预警信息,提醒和指导企业开展维权行动;经线上监测和落地核查判断涉嫌构成行政违法且具有管辖权的,应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及时抄告检察机关备案。涉嫌构成行政违法但位于行政区域外的,根据企业意愿提供跨区域维权支持;前述程序原则上应在前一环节程序启动后三天内完成。

因证据或定性有争议公安机关认为无法受理的,则立即启动工商、公安与检察机关的会商机制,三方共同确认案件移送证据标准,认为应补充完善相关证据材料的,工商部门应在补充完毕后三天内移送,公安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快速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泉州市检察院与中级法院协力配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三审合一”及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促进“民事、行政、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打造知识产权快速审判通道。审判工作在法定审限内尽快结案。

(四)线上快速下架及信息删除

阿里巴巴为条件成熟的品牌保护联盟企业帐号开通“知产快车道”优先级服务。平台在收到企业投诉后,经过大数据对比分析认定构成侵权的,一般在24小时内要求侵权方“下架”商品或“删除”商品链接和信息,并采取网络侵权存证,提取网店注册信息、经营者信息、交易信息等大数据,便于企业诉讼维权和公安机关刑事打击。

(五)线下全链条打击

为杜绝下架和删除链接的商品再开新店或者转移平台继续销售,六方构建侵权“源头治理”机制,线上线下、民事刑事同步启动,阿里巴巴为公安机关刑事介入提供大数据支撑,并为线下打击提供优先级服务。

(六)区域内外平等保护

阿里巴巴通过大数据分析确认假冒侵权企业坐落在泉州区域的,可以将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市检察院监督;市检察院综合证据审查分析,并根据违法犯罪情况将线索分流至工商局或公安局进行查处。

三、常态性工作安排

(一)常规预警和咨询

市工商局互联网商务监测中心根据日常监管需要及联盟企业意愿,每个月选择一至两个泉商品牌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定向监测,发现异常可向被侵权企业发出侵权预警。

(二)编写简报

六方决定共同编写《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简报》(以下简称《简报》),用于交流学习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反映协作六方的工作动态、工作成效,编发典型案例等。《简报》每月一期。

(三)定期沟通

六方决定建立协作沟通机制,每年不少于两次。除举行协作年会并开展新闻发布会等开放性系列活动外,可以基于个别需要紧急沟通事项举行六方闭门会议,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假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困难,提出具体解决方案。

四、附则

(一)常设办公室

快速维权六方协作机制常设办公室,负责六方日常联络,工作沟通,信息共享,企业投诉,《简报》编写,打假社会公益宣传,理论研究,培训传播,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平台的运维等。

办公室设立在泉州市人民检察院金融与知识产权犯罪检察部,专人负责,其他五方指定联络人负责工作对接。

(二)保密要求

协议各方对合作事宜涉及的保密内容,包括侵权违法线索、具体案件信息、涉密文件资料、协议各方讨论事项及观点等,应当依法严格保密。

(三)争议协调

六方对本协议内容有争议的,或者在合作中发现新问题的,由协议各方进一步磋商解决,并由办公室负责补充修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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