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一季度促进外贸工作若干措施

政策文件 2022-01-13 09:27:2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定外贸工作的政策举措和《福建省外贸创新发展十大行动方案(2021-2023)》,促进外贸稳中提质,确保一季度“开门红”,2021年12月31日省商务厅印发促进外贸工作若干措施。

一、强化重点项目培育。进一步强化省级外贸重点增量项目库带动作用。鼓励企业抓住“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扩大援外物资、对外承包工程出口。深化“助力万企成长”外贸辅导,发挥我省进出口培训基地作用;鼓励各地设立外贸企业服务中心,孵化机构,搭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外贸企业“无转有”“小升规”。

二、支持优势企业拓展外贸。深化产贸、科贸对接,鼓励有品牌、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驰名商标”企业等优势企业拓展外贸。

三、促进市场采购创新提升。推动各地加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复制推广,做大规模,鼓励本地特色产业入驻市场集聚区。

四、鼓励多渠道拓展国际市场。抓住 RCEP协定契机,组织系列专题培训。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积极扩大我省与RCEP其他成员贸易规模。鼓励企业通过云展示平台拓展市场,继续开展外贸云展会活动,扩大线上展会成效。

五、推动进口提质扩容。鼓励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试点企业扩大进口,适应消费升级需要,扩大关系民生的产品、国内紧缺的农产品、大宗资源性产品进口。指导企业用好进口贴息政策,助力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和优质进口平台。

六、保障跨境物流畅通。鼓励国际海运公司加大对我省运力投入,增开国际航线,优化航线配置和供给。推动海关持续优化进口空箱监管流程,提升周转效率。强化与中远海运等航运公司沟通协调,鼓励外贸企业与其签订长期协议。

七、强化信保保障。不断扩大出口信保短险承保规模和企业覆盖面,选一步扩大出运前保险承保规模,提高限额满足率,降低保险费率。对信保重点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链企业适度加大买方信用限额支持。提升小微企业出口信保统保覆盖面,鼓励具有出口信保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推广小微出口企业“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模式。

八、支持企业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积极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贸易新业态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加大避险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减费让利,降低出口企业运用汇率避险产品成本,鼓励企业运用跨境人民币结算和汇率避险产品防范风险。

九、强化各地目标考核。明确各地一季度目标任务。压实责任。通过点线面结合,全面调动各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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