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推动2022 年一季度“开门红”促进消费工作措施

政策文件 2022-01-13 09:32:27

为抓住一季度传统消费旺季,进一步激发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促进一季度消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为全省经济稳增长发挥更好作用,省商务厅出台以下工作措施:

一、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培育新增经营稳定、管理完善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推动“个体转企业”、“限额以下转限额以上”,鼓励有条件的连锁企业、购物中心实行统一核算收银纳统,鼓励生产加工型企业实施“工贸分离”,单独成立销售公司并入统限上贸易企业。

二、鼓励开展促销活动。支持各地抓住元旦春节重要消费节点,组织重点商圈、商业综合体、步行街、大型连锁超市、餐饮、电商等重点业态,开展折扣满减、特惠让利、直播带货、网上年货节等线上线下消费促进活动。省级安排资金支持各地政府组织的大型主题促销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放消费券,联合企业让利促销,激发居民节庆消费,促进全省消费持续恢复。

三、扩大“福”字号消费。一是扩大福茶消费,支持福茶网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支持福茶网茶叶、茶苗网络交易。对2022年第一季度入驻福茶网、完成线上门店激活、产品上架交易的企业给予补助。二是继续持续打造“福酒”公共品牌。安排资金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福酒”公共品牌影响力。安排资金支持“福酒”体验馆项目建设。三是扩大闽菜消费。安排专项资会支持各地举办“八闽美食嘉年华”、“闽味小吃华夏行”等活动,组织品牌特色、老字号等餐饮企业,通过让利促销、推出创新菜品、提供优质服务等,吸引广大消费者到店消费。四是推广“万福”商旅伴手礼公共品牌。安排资金支持各地开展“万福”品牌宣传推广,打造特色商品体验馆和地方“万福馆”。做大“福建好礼”产业。

四、优化消费载体工作。安排资金支持商圈、步行街、八闽商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升级改造提升。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支持农产品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拟按实标投资额给予最高50%补助。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冷库等冷链设施,拟按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50%补助。继续开展省级商务特色镇培育,对符合条件的乡镇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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