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一季度稳外资有关措施

政策文件 2022-01-13 09:33:47

根据省委、省政府稳外资有关工作部署,为实现全省利用外资一季度“开门红”,2021年12月31日省商务厅制定了 2022 年一季度稳外资有关措施。

一、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加大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到资支持力度,在符合原有奖励政策条件下,对2022年一季度到资达300万美元且为全省实际使用外资作出贡献的部分,最高按1.5%比例给予奖励。

二、扩大高技术领域利用外资。鼓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理念,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在符合原有奖励政策条件下,2022年一季度实际到资达300万美元且为全省实际使用外资作出贡献的部分,最高按2%比例给予奖励。

三、加快集中签约项目落地。强化项目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第二十一届投洽会、福建国际投资促进大会省级重大招商活动集中签约项目尽快转段。对推动外资项目于2022年一季度实际到资并开工的,每个项目给予推进单位一定资金奖励。

四、完善正向激励机制。优化全省利用外资正向激励考评办法,按季度权重进行年度考评,第一季度权重由25%调整为35%。对年度考评居前5位的设区市(区)。前20位的县(市、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五、强化数字招商。鼓励各级商务部门积极组织春节招商,大数据招商,依托“云上投洽会”平台,开展云招商、云推介、云治谈,对纳入“9+1+40”招商工作平台的设区市(区)、县(市、区),2022 年一季度数字招商工作成效突出的,省级财政给一定的招商工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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