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工业生产的通知

政策文件 2022-04-19 06:18:00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工业生产,尽快促进工业生产有序运行,按照分区分类、精准防控原则,组织实施一企一策,保障工业企业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根据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工业生产的通知》(泉防控指〔2022〕78号),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区分类组织企业稳定生产

按照辖区内疫情风险等级,严格对照《泉州市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分类推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1.对于连续生产的工业企业,按照所在区域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责任人,明确各层级具体负责人和防疫工作职责。二是落实员工防疫措施。建立全体员工台账,做好员工在员工住宿区和生产区的闭环管理;组织员工按规定参与核酸检测,对员工进行每日2次体温检测,发现发烧、干咳、乏力等异常的,按规定实施隔离措施并及时上报所在镇(街道)处置。三是加强工业物资运输管理,设立货车司机休息专区,做好无接触式上下货,落实运输车辆、工业物资的消杀等管控工作。四是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镇(街道)审批,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2.受影响而停产的工业企业,在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下,开展企业管理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员工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等知识培训,或组织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生产管理水平,企业参照连续生产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镇(街道)审批,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3.创建无疫工厂.在全市迅速开展党建引领无疫工厂创建活动,指导企业从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员工管理及健康监测、厂区内部防疫管理、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四个方面入手,创建认定一批无疫工厂。

二、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围绕畅通物流、稳岗用工、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等方面分类施策、精准扶持,加大企业服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坚决保障物流畅通。成立物资交通运输保障专班,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运输畅通问题,有序扶持物流企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生产。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企业合理制定出行计划,明确进出石狮物流车辆通行条件。二是统一应用泉通行小程序,切实提高运输车辆查验效率和通行速度。三是开设核酸检测绿色通道,在石狮高速口设立货车司机专用临时核酸检测点,同时在各查验点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抗原自测服务。四是落实白名单办理服务,对工业企业物资运输车辆驾驶员,开展健康码转码申请,结合推行泉通行小程序,畅通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港口局、工信科技局、大数据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督促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而暂时困难的企业,采取展期、延期、转贷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信贷支持,不得随意抽贷、压贷、断贷。对2022年6月30日底前到期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各金融机构要有应必延,延期还本付息贷款最长180天,对临时性延期贷款不可下调信用等级和贷款分类。引导中小微企业积极注册省金服云平台,用足第六期纾困贷,对接战疫贷技改贷科技贷外贸贷商贸贷等贷款产品。积极推广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等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疫情期间简化审批手续,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担保费率由1%降至0.5%。(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石狮监管组、国投集团)

(三)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中小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征2022年度三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税费缓缴、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符合要求的外贸企业,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降低费率,适当延长疫情期间保单续转时限。(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市税务局)

(四)鼓励企业稳岗留工。强化工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通过补奖缓降等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补贴工业企业用工。积极落实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推行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化管理,实施政策找人服务,及时兑现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用工成本。二是奖励工业企业招工。充分运用“互联网+”,全面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用工招聘服务。企业2022年3月至6月自主招收初次来石就业或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缴交社保并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招工奖励。三是缓缴社会保险。对2022年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工业企业,允许延期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四是降低社保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减半征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五)加强产品检验检疫。督促工业企业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重点把好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关、过程控制关、出厂检验关、贮存运输关。加强产品抽查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科技局)

(六)持续深化精准帮扶。梳理今年来各级政府惠企政策,尤其是针对疫情期间促进企业稳定生产的政策措施,精准推送、直达企业,发挥政策效应。持续开展工业企业帮扶活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项目给予倾斜扶持、优先安排。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等,开展线上线下产能对接、促销活动及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信科技局、商务局)

市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应科学精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小最低,确保取得防疫和发展双胜利。


阅读 0
主管单位: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泉州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备案号:闽ICP备1900399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