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支持工业企业统筹疫情防控 和连续生产七条措

政策文件 2022-04-19 06:29:00

为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工业生产,尽快促进工业企业连续平稳生产,为经济平稳增长多作贡献,日前,惠安县出台支持工业企业统筹疫情防控和连续生产七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稳定重点企业生产

用好制造业抗疫纾困专项资金,对正常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3月单月用电量下降5万千瓦时及以上且降幅达50%(含)以上、30%(含)-50%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不高于8万元、6万元一次性补助,用于企业疫情防控、恢复生产、物流运输等方面。(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财政局)

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对2022年不减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至90%。(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

畅通物资运输通道

实施分级分类交通管控,推广“泉通行”小程序,切实提高工业企业原材料和产品运输车辆查验效率和通行速度;持续开展福建健康码“白名单”转码工作宣传、办理和运用,对工业企业物资运输车辆驾驶员开展转码,畅通物流通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工信商务局、发改局)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阶段性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2022年度3个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税费缓缴、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因封控管控措施影响,逾期申报或报送相关资料的,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说明理由后,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承租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房屋(住宅用途除外)的非国有小微工业企业给予租金减免,3月至4月租金全免、5月租金减半,已缴交租金的可顺延减免。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县税务局、财政局)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引导企业对接申请“纾困贷”“技改贷”“科技贷”,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工业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符合条件的年内到期的工业领域中小微企业贷款应给予续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工业领域小微企业,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优惠利率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原则上收取的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行惠安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惠安监管组)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闭环管理,建立疫情防控机构,落实对员工每日2次体温检测、日常消杀、人员进出管控等常态化防疫措施;要做好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关、过程控制关、出厂检验关、储存运输关;要结合实际,对接创建一批“无疫工厂”,优先保障其连续生产。(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建立健全服务机制

持续开展工业企业帮扶活动,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建立干部挂钩联系机制;强化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确保企业不因生产要素短缺制约产能发挥,加强各级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工业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及时为受疫情影响而难以按时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书,努力减少企业损失。对企业疫情期间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审慎认定,确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计入失信记录。在收到企业信用修复、异议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审核。(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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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泉州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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