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2022-07-21 09:45:5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晋江市企业上市“精进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晋江市企业上市“精进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 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的通知》(闽金管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抢抓“北交所”上市契机,全面提升我市区域资本市场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利用证券市场在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功能,以国家设立“北交所”为契机,按照“企业自主、政府引导、多方协同”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加大政策扶持,优化服务环境,多渠道、多形式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同时促进上市公司提质增效,合力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储备一批、辅导一批、在审一批、发行一批、提质一批”的工作思路和“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路径,大力实施“精进行动”,至2023年,全市力争挖掘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等优质企业130家以上纳入上市挂牌后备库,完成股份制改造30家,境内外上市和挂牌企业累计达120家以上,首发募集资金累计超210亿元,再融资超690亿元,并购重组金额超600亿元,一批上市公司提质增效,实现上市企业募集融资累计超1500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打造三大精品活动
1.服务年。(1)定2022年为“企业上市服务年”,为“十四五”期间培育一批企业北交所等境内外上市垫定基础。(2)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培育三类后备梯队,帮助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打造三支专业队伍和三个示范点,落实三大要素保障,全方位提升我市上市服务水平。(3)力争推动10家以上企业加快启动改制、辅导、挂牌、上市、提质进程。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科技局、工信局等晋江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攻坚季。(1)围绕企业年报确认,定2-4月为“企业上市攻坚季”,引导企业及早谋划,抢抓节点,通过攻坚季尽快启动改制、辅导备案、提交申请材料和加快发审进程等。(2)精准摸排,完成上市挂牌后备库滚动更新工作。(3)会同证监部门、交易所、专业机构深入企业,及时解决不同阶段企业的改制上市需求。(4)通过“一企一策”或现场办公,解决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在土地、房产、环保、工商、税务、融资等方面需求。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科技局、工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晋江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月。(1)定8月份为“企业上市推进月”,通过强化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引导,推进活动对接,提高政策知晓率,发动更多更优质的企业纳入后备培育,助推企业改制上市。(2)强化多方联动,各部门、各镇街、经济开发区等集思广益,出谋划策,开展政策宣讲会、对接沙龙、上市挂牌培训会、投融资路演、上市公司提质增效等各种形式的对接服务活动10场以上。(3)强化活动宣传,要加大与主流媒体、移动新媒体等各级各类媒体的合作力度,通过公众号、开设专栏、服务窗口等形式多样宣传,着力提升活动宣传质量,活动宣传媒体报道作为年度考核加分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局等市企业上市服务工作专班宣传发动组成员单位
(二)培育三个后备梯队
结合“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专项行动,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加强对后备企业的分类指导和梯次培育,培育三个后备梯队。1.上市后备储备。对净利润3000万元以上,具有细分行业龙头和自主品牌建设的企业,发动申报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培育孵化,指导其在上海、深圳等主板交易所上市;对外向度较高的企业,支持企业赴香港等境外主流市场上市;对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技术、实现国产替代进口、弥补国内技术空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行业企业推荐指导其在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2.北交所后备储备。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和挖掘,对净利润500万—3000万的企业,发动申报纳入北交所上市后备进行培育孵化,按北交所规则,尽快挂牌新三板,1-2年内申报北交所上市。3.挂牌后备储备。对净利润500万元以下,暂不具备上市条件,但发展前景良好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科创型企业,发动申报纳入挂牌后备企业进行培育孵化,支持企业到新三板、四板挂牌,试水资本市场,提升企业规范管理水平。对已经挂牌的公司,加强跟踪服务,引导优质挂牌企业转板升级。力争至2023年,培育三个后备梯队储备企业13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打造三支专业队伍
1.上市服务中心队伍。(1)配强市企业上市服务中心团队,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团队的投行思维和资本运作水平,强化队伍遴选企业、服务企业、对接专业机构和监管部门的能力。(2)优化上市服务中心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内容、工作项目、工作流程标准化程度。(3)激发干部干事热情和拼搏精神,强化服务意识,严格纪律作风,为企业挂牌上市提供一流服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
2.企业资本人才队伍。(1)发挥资本人才政策效应,加大培养和引进力度,引导企业选聘熟悉证券市场、精通上市工作流程、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人才。引导已上市企业,加强职业经理人栽培,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做好内控管理,提高法制意识,防控经营风险。(2)组织股权激励专题培训,推广先行企业人才示范效应,引导支持优质后备企业开展股权激励,激活企业主体活力和人才凝聚力。(3)力争至2023年,累计推动企业实施股权激励30家,其中工信局协同推动专精特新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6家、科技局协同推动高新技术等企业实施股权激励10家。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科技局、工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资本市场服务队伍。(1)组建资本市场专业服务团,建立专业服务考核机制,开展证券投行机构挂钩服务,组织常态化调研走访、“点对点”辅导和诊断,提供上市和融资可行性、合规性、疑难问题处置、法律法规政策适用、关键环节注意事项等专业参考意见。(2)依托证券专业机构总部和高校资本证券研究机构合作开展区域资本市场上市、再融资、市值管理、风险抵御等核心问题的发展谋划和总结提升。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打造三个示范点
以晋江经济开发区、安海镇、“晋金私募汇”为主要载体,联合打造“晋江市企业上市先行示范点”、“晋江市企业上市挂牌镇域示范点”、“晋江市股权投融资示范点”等三个示范点。1.组织宣传培训,引导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提升企业高管的资本运作和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邀请证监部门、交易所、券商、会所、律所等专家深入园区、企业面对面答疑解惑,在实施股改、上市挂牌、引进战略投资者、提质增效等方面给予针对性指导。2.依托上市服务专班各小组对区内后备企业的项目审批、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环保、资产转让、产权确认、证照补办、融资需求等问题,合力联动支持办理。3.做大做强“晋金私募汇”,发挥创投与股权投资协会作用,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搭建金融资本和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常态化互通平台,推动行业与晋江经济社会融合发展。4.每年举办政策宣讲会、座谈会或投融资路演等各类活动2场以上,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企业改制挂牌上市、股权激励和股权融资、再融资,有重点地对企业进行分层分类扶持培育,着力孵化一批科创企业挂牌场外市场试水资本市场,优选3家以上规上企业作为北交所上市的先行军。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海镇政府、青阳街道办事处,市金融局、科技局、工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落实三项服务保障
1.要素保障。(1)汇聚全市各方力量和资源,全力支持重点拟上市企业,市、镇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优先支持企业申报各级专项资金。(2)支持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进行产能扩张或产业转型升级,优先保障土地、环保、电力、科技研发等要素资源的供给,尤其是对后备企业项目用地优先保障用地指标,优先办理项目预审,优先项目报批,优先项目供地,并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实现项目用地重点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局、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服务保障。(1)优先办理重点后备企业在股改、资产重组、上市申报等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税务、社保、国资、工商、环保、账户和项目立项等各项审批、备案事项,出具有关证明文件。证券公司等上市服务中介机构就企业上市有关事项对有关部门开展访谈的,有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2)对重点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有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环保、资产转让、产权确认、证照补办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协助企业完善有关手续,依法妥善解决。(3)市企业上市服务工作专班审批服务组根据各部门职能,设立“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跟踪服务,建立工作进度台账,必要时采取“一事一议”和“一企一策”的办法解决。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市企业上市服务工作专班审批服务组市直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金融保障。(1)充分发挥股权投资机构在规范和促进企业创业成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产业基金、股权基金优先投资上市挂牌后备企业。(2)在提高上市公司和后备企业质量的同时,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对后备企业库参照信贷“白名单”管理,实行授信、放贷资源适当倾斜。(3)搭建后备企业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对接渠道,鼓励支持银行、投资机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开发适合后备库企业的金融创新产品。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晋江市支行、银保监管组、科技局、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不定期、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调度全市企业上市工作进展,及时解决企业上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跟踪监测,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提交专班各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办公室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有关单位将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制定落实企业上市挂牌任务的工作措施,建立辖内(或主管领域)企业上市事项协调机制,明确办理时限、责任到人。强化引导辖内已境内外上市的企业,加强分类管理服务,督促企业提升法制意识,做好内控管理,防控经营风险。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开展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金融工作考评及正向激励单列加分。企业上市服务专班综合组、资源培育组、审批服务组分别研究制定服务质量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有关单位协同上市服务专班,聚焦企业上市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培训,引导企业理性对待资本市场,抢抓发展机遇,形成各方合力推动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方案未尽事宜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附件:各镇(街道)园区目标数量(2022年-2023年)
附件
各镇(街道)园区目标数量(2022年-2023年)
序号 | 镇街(园区) | 2021年 后备数 | 后备 目标数 | 活动 目标数 | 股权激励 目标数 | 挂牌和上市 目标数 |
1 | 经济开发区示范点 (含三创园) | 31 | ≥38 | ≥8 | ≥8 | ≥6 |
2 | 安海镇示范点 | 11 | ≥15 | ≥4 | ≥4 | ≥3 |
3 | 青阳街道 (含文创园) | 5 | ≥6 | ≥2 | ≥2 | ≥2 |
4 | 梅岭街道 | 4 | ≥5 | ≥2 | ≥1 | ≥1 |
5 | 西园街道 | 1 | ≥2 | ≥2 | ≥1 | ≥1 |
6 | 罗山街道 | 6 | ≥7 | ≥2 | ≥2 | ≥2 |
7 | 灵源街道 | 0 | ≥1 | ≥2 | ≥1 | ≥1 |
8 | 新塘街道 | 3 | ≥4 | ≥2 | ≥1 | ≥1 |
9 | 陈埭镇 | 8 | ≥9 | ≥2 | ≥2 | ≥2 |
10 | 池店镇 | 4 | ≥5 | ≥2 | ≥1 | ≥1 |
11 | 磁灶镇 | 3 | ≥4 | ≥2 | ≥1 | ≥1 |
12 | 内坑镇 | 1 | ≥2 | ≥2 | ≥1 | ≥1 |
13 | 紫帽镇 | 2 | ≥3 | ≥2 | ≥1 | ≥1 |
14 | 东石镇 | 5 | ≥6 | ≥2 | ≥1 | ≥1 |
15 | 永和镇 | 2 | ≥3 | ≥2 | ≥1 | ≥1 |
16 | 英林镇 | 1 | ≥2 | ≥2 | ≥1 | ≥1 |
17 | 金井镇 | 1 | ≥2 | ≥2 | ≥1 | ≥1 |
18 | 龙湖镇 | 5 | ≥6 | ≥2 | ≥1 | ≥1 |
19 | 深沪镇 | 2 | ≥3 | ≥2 | ≥1 | ≥1 |
20 | 西滨镇 | 1 | ≥2 | ≥2 | ≥1 | ≥1 |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晋江市企业上市“精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原文: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企业上市“精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