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关于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 通知

政策文件 2022-11-03 09:07: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主管部门:

现将《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2022年10月28日



政策内容: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pdf


政策原文:五部门关于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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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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