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双改造双提升”八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文件 2022-12-19 09:48: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支持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双改造双提升”的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支持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双改造双提升”的八条措施 

  

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兼具经济、民生和文化传承等特点,是我市重要的传统产业,在全省、全国乃至全球都占有一席之地,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享有较高影响力和美誉度。为做好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的“固链、强链”,推动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市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产业发展小组深入县(市、区)和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梳理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展思路及对策措施,对标先进地区同行业经验,现就推动行业“双改造”(企业的物理空间改造和技术装备水平改造)“双提升”(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提升行业发展水平)提出以下八条措施: 

一、依法妥善解决建陶企业用地和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属地政府要组织工信、资源规划、住建、应急及消防救援等部门对现有建陶企业的用地及建设、安全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对有一定发展规模及市场潜力且有“双改造”意愿和能力的企业,特别是对企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因各种原因企业存在用地及建设等手续不合规等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依法稳妥、促进发展、确保安全的原则,努力解决企业“双改造”面临的安全隐患及政策瓶颈问题。(责任单位:晋江市、南安市人民政府,市资源规划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提升石材加工及雕刻企业的土地利用效率。对一些规模小、效益低、工艺水平落后、环境污染突出的石材加工及雕刻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清理引导,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该搬迁的要坚决搬迁。同时,要切实做好现有“小、散、乱”企业占用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要探索运用“国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方式,规划建设石材加工雕刻循环产业园区,推动具备搬迁入园条件的企业入园,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公共配套水平,促进规范发展,提升行业集中度及企业规模化水平。(责任单位:南安市、惠安县人民政府,市资源规划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三、支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支持石粉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对投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上且在规定时间内建成投产的石粉综合利用项目,市级财政按照项目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推动企业节能降耗,对在规定时间内建成投产且年节能量300吨(含)标准煤以上的项目,市级财政按节能量5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县级财政对以上项目按1:1给予配套叠加补助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工信局、财政局;以下均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落实,不再逐一列举〕 

四、支持企业设备技改提升。积极支持企业强化设备智能化技改,扩大加工自动化成套装备、激光3D打印装备、建陶大吨位压机、石材先进锯切、自动雕刻机、磨抛、异型加工设备、环保设备、专用机器人和自动分捡包装以及5G应用、行业互联网工具等技术装备的应用。对建陶、日用和工艺陶瓷、石木雕、藤铁家居、树脂工艺、石材和水暖行业企业购买(含融资租赁方式)上述品类生产性设备,项目经统计系统入库且实际购置款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生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10%的比例由市级财政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实际购置款500万元以下、50万元(含)以上的,按生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10%的比例由县级财政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五、加大海外仓建设支持力度。对在重点目标市场国家(地区)设立藤铁家居、树脂工艺、水暖卫浴、西洋工艺瓷等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仓储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或租赁仓储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且当年度海外实际投资额达到7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市级财政给予不超过当年度投资总额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县级财政对海外仓建设项目按1:1给予配套叠加补助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六、推动跨界融合协同发展。成立由市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行业协会负责运作,龙头企业参予的产业跨界融合发展联盟。按照行业协会负责协调、龙头骨干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动藤铁家居、树脂工艺与建陶、日用陶瓷、石木雕行业协同融合和泛家居联盟跨界融合发展,拓展多领域的市场空间和提升行业协同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市工信局,相关行业协会) 

七、支持工艺人才培养。进一步强化政校企合作,支持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惠安雕艺文创园青创建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开展工艺美术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根据毕业(结业)考核合格的学徒人数及其培训技能等级,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 5000 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 6000 元给予补助,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或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县级财政、企业给予适当配套奖励,鼓励企业员工参学参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八、支持水暖卫浴做大做强。支持水暖卫浴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自身技术和规模优势,开展对落后劣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行业资源和产能整合,促进协作配套和协同发展。由县级财政对龙头企业完成收购兼并重组且收购规模达到2000万元以上,按实际发生规模不高于5%的额度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当年度市级财政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补助的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县级财政按1:0.5给予配套叠加补助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政策原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行业“双改造双提升”八条措施的通知


阅读 0
主管单位: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泉州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备案号:闽ICP备1900399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