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福建省智能建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通知

政策文件 2023-02-01 12:11:44

各设区市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社会事业局,福州大学: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智能建造行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19〕168号)有关规定,经评审和公示,认定福建省智能建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一、基地主要任务

  基地以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为依托,联合福州大学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和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建,开展智能建造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技术创新活动,为我省建筑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组织开展智能建造行业技术调研,研究解决行业共性和关键技术,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二)技术转移服务。加快智能建造科研成果、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积极引进和推介国内外最新技术和成果,推动智能建造领域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广和应用。

  (三)资源共享服务。发挥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在智能建造行业的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优势,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服务。

  (四)利用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科技资源承接企业委托的技术难题,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智能建造行业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和攻关任务。

  (五)收集整理国内外技术,了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动态,提供行业发展战略报告和行业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为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六)承担省有关部门委托的智能建造行业技术推广任务。

  (七)为智能建造行业企业培养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基地运行模式

  以项目为载体,以产学研联合方式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基地与企业根据自愿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一)除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推广外,其余技术创新活动均实行有偿服务。

  (二)基地与企业合作的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省市有关部门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择优支持。

  (三)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省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原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福建省智能建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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