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福建)项目指南研究方向的通知

政策文件 2023-03-20 18:08:12

各有关推荐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工作安排和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福建部分)编制工作,现就征集和推荐指南研究方向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2024年度区域联合基金指南研究方向建议,由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单位归口收集汇总遴选后向我厅推荐。推荐单位应具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资格,且2022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研究方向的建议人应曾经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

  (二)推荐的研究方向应是围绕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的基础研究,体现区域需求、优势和特色。推荐单位结合本单位相关学科团队的竞争优势特色高质量遴选,无合适可不推荐。

  (三)研究方向按以下5个领域准确归类(同一研究方向只能归入一个领域):生物与农业、新材料与先进制造、能源与化工、环境与生态、人口与健康。

  (四)指南研究方向的建议内容应注意把握:

  1.科学性。聚焦科学问题,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已资助项目重复;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尽量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

  2.规范性。使用规范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严格控制项目指南篇幅,每条项目指南研究方向文字表述原则上不超过三句话(50字以内)。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建议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申请代码。基金委相关科学部申请代码表网页如下: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50/

  3.包容性。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独我一家”指向性过强,原则上不体现省份名称。

  4.安全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推荐单位应注意把关,并对涉及的进行审查和监管。

  二、有关事项

  推荐单位按照附件《2024年度区域联合基金(福建)指南研究方向推荐表》格式填报,加盖公章纸质及Excel电子表格文件,请于4月30日前寄发我厅基础研究处。

  以下区域联合基金有关信息供参考:

  1.区域联合基金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发布、申请受理、评审立项、实施管理等工作,由基金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运行机制和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

  2.申请区域联合基金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等,并符合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具体按当年基金委发布的指南等规定执行。

  3.往年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可查阅基金委官方网页,其中2023年度网页为: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438/info88053.ht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张依惠

  联系电话:0591-87882899

  E-mail:zhangyh@kjt.fujian.gov.cn

  纸质寄送:福州市北二环西路122号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邮编:350003)


附件下载:2024年度区域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模板(Excel格式).xls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20日


政策原文: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福建)项目指南研究方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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