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方位推进福建省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文件 2023-05-08 15:54:52

各设区市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全方位推进福建省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方位促进我省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商务厅

  2023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方位推进福建省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落实落细《数字中国建设总体布局规划》、《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数字商务建设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通知》(商办电函〔2021〕39号)、《福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闽政〔2021〕25号)、《福建省数字政府改革和建设总体方案》(闽政〔2022〕32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省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经济社会数字化快速发展机遇,以新发展阶段数字福建建设新要求为导向,充分释放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对商务领域的赋能效应,全面提升商务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助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建设数字福建,为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数字驱动商务转型发展效能不断增强,商务数据资源整合能力显著提升,数字商务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商务数字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在数字福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更加突出。

  全省商务发展实现新跨越。数字商务成为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到2025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4万亿元,网络零售额突破1万亿元,其中农村网络零售额达3100亿元;跨境电商综试区实现全覆盖,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达1400亿元;服务贸易规模达1800亿元。

  商贸流通数字化创新增强。实体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提升数字化生活化水平,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城乡流通高效顺畅,农村电商加速发展,带动更多福品销往全国、全球,消费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外贸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外贸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管理运营能力明显提升,纺织服装等传统外贸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加快,文化、数字、中医药、语言等特色服务贸易不断壮大,力争建成国家级数字贸易示范区。

  投资数字化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商务领域重点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数字经济发展集聚区、示范区;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智慧化、数字化发展,成为数字商务先行区和示范区。

  口岸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持续优化提升、融合发展,功能服务更加完善;口岸数字化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初步建成智慧通关体系,口岸通关便捷高效。

  商务数字治理模式基本形成。商务领域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汇聚商务大数据,数字监测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安全屏障,“福建商务一键通”持续优化,成为“智慧商务”品牌;商务系统内部办公信息化、智能化程度显著增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商贸流通数字化创新,发展数字生活新风尚

  1.推动实体商贸企业数字化创新。鼓励传统商贸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全面改造业务流程,推出线上服务平台和智能服务终端。实施便利店等零售企业上线行动,鼓励与国内知名平台合作推进数字化改造,引进电子价签、智能收银系统等。加快推动老字号产品营销、场景和线下店铺运营的数字化。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网络直播、VR在线、网上点单、物流配送等方式拓展业务。在全省培育、筛选、推广一批富有成效的省级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实践案例,促进商业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全省商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2.加快商业街区数字化改造。推进重点商圈街区建立智慧应用服务体系,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积极争创全国示范,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鼓励商圈运营管理方优化商圈运营管理平台,搭建链接多街区、多商圈的智慧化服务平台,推动街区、商圈各类资源共享。

  3.打造商业数字化场景。引导市场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一批运营高效、管理智能、交易便捷、体验升级的智慧菜场。加快云零售、云商超、云餐厅等新场景建设,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交互式消费场景,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无人化服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结合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促消费。鼓励智能售货机、智能饮料机等各类智慧零售终端发展。

  4.发展数字化促销。支持家居建材、电子电器、鞋服箱包、陶瓷工艺等传统优势产业与电商深度融合。鼓励发展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型消费,支持各地举办数字生活消费季、网购节、网上集市等丰富多彩的数字化促消费活动,推广好店优品。鼓励汽车销售企业通过商场展示、体验店、线上订购等形式拓展销售渠道,发展线上推广、上门试驾、线上交易等新模式。发展新零售,加快推动直播经济、平台经济发展,举办“电商主播大赛”。促进“福品”线上线下营销,持续开展“全闽乐购”系列促消费活动,举办福品博览会、八闽美食嘉年华等,支持“万福”商城等开展线上展销,推动福品供全球,全球享福品。

  5.助力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推动各地建立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指导推动省级商务特色镇建设,支持打造乡镇商贸中心,促进商贸流通与当地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强化数据驱动,推动产品创新数字化、运营管理智能化,加快转型升级,培育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6.推动流通数字化智能化。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商贸物流全场景融合应用,提升商贸物流全流程、全要素资源数字化水平。促进供应链物流管理水平提升,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构建和优化产业协同平台,进一步加快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鼓励二手商品流通企业借助互联网等发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二手置换”等。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

  7.提升生活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发展“数字+生活服务”,加快引导餐饮、住宿、家政等生活服务上线上云,丰富线上服务产品供给,发展体验服务、共享服务、智慧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引导生活服务业链接平台开展在线营销推广,推动线下服务网点数字化升级。深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扶持中小员工制家政企业实现“互联网+家政”模式,推进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建设家政业公共服务平台。

  8.发展数字会展。加强会展业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加大会展场馆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鼓励现有品牌展会打造线上展会平台,开展云展览、云对接、云签约等,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办展。推动会展业与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探索建立会展智慧管理平台。探索建设全省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9.推进“数商兴农”行动。持续促进农村电商发展,推动各地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改造数字化农村产品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通过电子商务拓展市场,促进农村产品和服务网络销售,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传统节假、重大展会、重点活动、农时农事等,引导和组织电商企业积极开展专题促销活动,强化直播电商创新引领,促进“直播+”“短视频+”等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在乡村场景应用。支持沙县小吃、武夷岩茶等特色富民产业数字化应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促进货物贸易数字化转型,增强对外贸易新优势

  10.推动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和示范工作,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外贸企业率先开展数字化转型,在跨境贸易生产、通关、物流仓储、跨境支付、售后服务等多环节实现数字化。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增强市场分析研判能力,组织柔性化、定制化生产,扩大出口规模。鼓励外贸综服企业加大数字化基础设施投入,优化通关、融资、退税等集成化服务。用好外经贸提质增效项目资金,加快推动纺织服装、服饰等优势产业的数字化转型。

  11.推进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发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优势,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体系,完善“一站式”跨境电商全流程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做强福州、平潭跨境电商经台海空联运专线,打造全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集散分拨中心。支持企业在RCEP等新兴市场设立一批高质量海外仓,探索建立海外仓物流智慧平台。支持办好中国跨境电商交易大会。培育发展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易货贸易、保税物流等新业态新模式,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基础设施,推进政策和监管创新,支持采用智能化仓储。推进“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融合发展,提升食品、农产品、纺织服装及原辅材料等专业市场集聚、辐射、服务功能。

  12.拓展数字化营销新模式。鼓励外贸企业通过广交会、华交会等重点展会线上数字化平台开拓市场,支持外贸企业建设面向海外市场的线上营销平台,运用“云展示”“云对接”“云签约”等新模式拓展市场渠道。鼓励企业通过电商等数字化渠道开拓国内外市场,助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13.提升银贸合作数字化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金服云”平台及“商贸贷”“外贸贷”的宣传,开展线上线下银贸对接,探索利用“单一窗口”等大数据帮助企业增信,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贷。鼓励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创新拓展跨境支付业务。

  (三)推动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激发数字经济新动能

  14.大力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厦门软件园、福州软件园、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强化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功能,建设一批数字贸易企业孵化器,鼓励建设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争创国家级数字服务贸易示范区。培育发展数字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扶持信息技术、数字内容等服务出口,提升数字服务出口占对外贸易的比重。

  15.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建立福建省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协调联动制度,建设服务贸易数字化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促进旅游、物流等传统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支持厦门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鼓励发展线上支付、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智能体育等,支持签发区块链电子提单,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16.培育壮大特色服务贸易。推动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提质升级,结合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创新优势,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扩大文化、中医药、语言等特色服务出口。推进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推动建设线上版权交易平台,支持数字艺术、云展览和沉浸体验等新业态发展,争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17.促进服务外包数字化高端化。以福州、厦门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重点,推动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品质、高效益转型升级。支持信息技术外包发展,大力发展云外包、众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与融合应用,培育一批数字化制造外包平台,发展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支持通过互联网交付的离岸服务外包发展。

  (四)加快投资数字化步伐,建设数字经济新高地

  18.提升双向投资数字化水平。统筹推进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打造我省内外资一体化专业招商网站,建设重大招商项目库、目标客商信息库等,加强招商引资基础数据建设、管理、运用,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招商工作实效。用好用足福建投促网、云上投洽会等线上平台,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招商活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鼓励各地建设招商引资图谱平台,围绕本地重点产业开展延链补链强链招商。建立完善对外投资合作联络服务平台省级分平台,健全境外投资企业台账,动态掌握境外企业建设经营状况,提升对外投资数字化管理能力。

  19.提升开发区数字化管理水平。建设全省开发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强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分析、考核评价等服务管理。加快建设开发区智能化综合经济分析体系,实现对各级各类开发区经济运行、产业布局、招商需求、产业链供应链等要求的综合分析研判。推动建设智慧园区,构建开发区数字化运行管理系统,整合物联感知、地理信息、产业服务、环保安防、物业管理、通行管理、政务资源等数据,实现“一网统管”。

  20.加大数字产业招商力度。积极跟进数字经济、互联网等领域开放步伐,用好投洽会、进博会、数字峰会等平台,重点围绕电子信息、互联网等高端制造业和新型服务业,积极对接境外跨国公司、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等,扩大宣传福建投资环境、产业优势、招商项目等,推动更多数字领域好项目、大项目落地,促进我省数字经济整合发展。

  21.培育发展平台经济。发挥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对平台经济的赋能效应,打造一批涵盖优势产业、电子商务、供应链、物流服务和产业互联网的平台,重点推动福茶网、1233供应链、朴朴、跨境电商物流平台等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平台经济。

  22.打造数字商务自贸先行区和示范区。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优化数字服务,用好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搭建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实施“重点数字场景合作伙伴计划”,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精准服务,推动落地更多数字化场景和项目。用好数字技术,发挥福州物联网产业基地优势,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建设两岸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基地;推动进口酒、进口燕窝等一批重点平台完善数字化功能和服务,提升平台发展能级。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云平台”,探索构建“人工智能+法律服务”的新型法律服务供给方式,打造数字法务先行区。

  23.打造数字经济发展集聚区和示范区。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围绕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集成电路、半导体、芯片、智能制造等主导和优势产业,加大产业链招商,加速构建全链条、全流程数字化生态,推进数字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字经济发展集聚区、示范区。

  (五)推进口岸数字化升级,提升通关便利新水平

  24.优化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全省单一窗口优化提升,加强福州、厦门两个平台的应用共享和数据汇聚,进一步打通跨境贸易通关、物流、退税和金融等全链条服务节点,构建面向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数字化一站式业务办理与服务平台。推动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无纸化改革,提升电子提单、电子化放箱应用率,拓展RCEP关税政策、融资保险等服务功能,打造优质口岸数字化服务生态圈。

  25.强化口岸数字化监管。深化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改革,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探索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体系。积极利用区块链、5G、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数字化监管,推广口岸智能审签、智慧机检、远程核查,推动智慧通关体系建设,探索设立AI智能通关、AI智能查验、全程防伪溯源、区块链资质单证验证等数字化系统。

  26.提升口岸数字化管理水平。推动主要海港口岸智能化自动化改造、港口智能化作业线推广,加快建设“数字港口”,探索构建智慧口岸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航空口岸全链条信息集成、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试点建设,探索空运通关全流程电子化、无纸化。拓展多式联运信息化服务能力,推进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对接共享,提升“水、公、铁”一体化服务。编制全省口岸数据目录,加强口岸数据开发、开放、共享,建立完善口岸数据安全保障机制。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构建商务发展新生态

  27.加强数字商务领域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内外数字经济领域行业龙头企业或平台合作,为我省企业在设计研发、智能制造等方面改造升级提供支持,助力我省传统产业提升竞争力。支持我省数字产业“走出去”,以欧美日韩等为重点,引导企业投资建设海外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支持企业以并购或合资方式加强与境外数字科技企业合作,支持福州市加快建设推广“海跨园”,服务带动我省中小对外投资企业数字化发展。深化数字丝路合作,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办好“丝路电商”政企对话会等活动,打造“丝路电商”核心区。支持“丝路海运”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港航物流效率。深化闽台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建设对台数字“第一家园”一体化服务平台,以闽台融合发展产业园、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等对台特色园区为载体,加强数字产业领域对接合作。充分发挥福建省亚太经济贸易合作促进会平台和抓手作用,加强与RCEP、金砖成员国等在数字产业、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领域合作,推动构建中国—东盟大数据合作重要节点,探索开展物流可视化、贸易合规等试点。

  28.积极参与数字化国际规则研究。加强对RCEP、DEPA、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对标研究,在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实施促进无纸化贸易、推广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等规则,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制度。鼓励我省龙头企业和社团主动参与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国际标准研究制定。

  29.完善商务领域数字信用体系。推动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秉承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引导实施信用承诺。加强“诚信经商”宣传,建立全省家庭服务业纠纷调解机制,完善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引导电商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完善电商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行业信用评价试点,指导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普及信用消费和信用风险防范知识,打造公平竞争、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

  30.建立健全商务数字监测服务体系。加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监测,用好商务部内贸流通统计监测信息服务平台等,强化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服务市场保供。加强商务运行监测,用好省经济社会运行监测平台和商务主要指标运行分析机制等,建立健全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统计制度,强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实际使用外资等数据监测和分析,探索运用大数据辅助商务决策,推动商务稳步发展。

  31.提高商务领域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用好外贸外资企业信息直报系统,密切关注重点企业订单转移、产业链外迁、撤资减资等动向,探索推进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数据共享,提升外贸外资预警响应、研判能力。用好商务部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平台等,加强国别投资风险、市场机遇等信息发布,常态化开展境外安全保障工作远程在线巡查,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水平,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商务高质量发展。

  32.加强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强与省内外高端智库、科研院所等合作对接,开展商务领域数字化转型基础环境、技术研发、商业应用等研究。强化人才支撑,发挥院校、企业、行业组织等作用,结合“助力万企成长”、电商人才培训等,加强数字商务培训,培养专业化、复合型的数字商务人才。

  (七)发展“智慧商务”,打造数字政府新模式

  33.深化智慧政务。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完善商务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建立商务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规范办事标准,优化办事流程。提升网上办事深度,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程度取消办件过程中纸质材料的收取。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加快推广“免证办”。

  34.升级“福建商务一键通”。进一步推进商务数据资源整合、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优化升级资讯政策“一键看”、商务数据“一键查”、业务事项“一键办”、公共服务“一键联”四大核心服务应用。建设商务运行监测中心、打造福建品牌移动展馆。构建网系内外融合、数据上下贯通、服务综合集成、协同高效实施的“智慧商务”服务体系,实现政策咨询、商务数据、业务事项、公共服务掌上一键通达。

  35.推进智慧机关建设。推行无纸化办公和移动办公,持续优化完善办公自动化系统功能,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纵向联通、横向协同,实现高效办文、智慧办事、智能办会。建设效能督查信息系统,创新“督查督办+绩效管理”模式,实行一体化督查考核。建设商务数字档案系统,推动商务各类历史文件、资料、档案实现数字化处理、智能化检索、分级化共享。完善省商务发展性资金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联合惩戒制度,用“制度+技术”加强资金预算、预算执行和监督。建立新型干部信息管理系统,构建PC端与外设平板设备数据互通平台,持续推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探索干部信息管理无纸化。

  36.开展智慧党建。依托省直机关工委“数智党建”综合应用平台,做好党建各项业务系统数据使用、完善和维护,推动党建、群团信息资源整合、管理、共享,线上线下统筹推进,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智能化、信息化、高效化。用好党员e家、党内统计系统,完善党员、党组织数据库,推广使用“党费e家”交纳党费。运用数字化平台灵活高效地开展线上理论学习。利用“三微一端”等平台宣传向上向善的机关新风尚,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37.加强智慧培训。持续加大线上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商务部“商务学习大讲堂”云培训、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培训资源,举办线上专题培训或系列讲座,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人才强商”培训,提升商务干部的专业素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商务厅成立福建省数字商务建设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全面谋划推动数字商务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点项目;设立“1+8”工作组,即设立综合协调组,负责具体统筹协调数字商务建设工作;设立商贸服务、对外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促进、开放平台、口岸通关、商务政务数字化及电子商务提升等8个专项工作组,分版块推进数字商务相关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综合协调组要建立完善与网信、发改、工信等部门协同联动、共商共议、共同推进的数字商务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推动形成省市县纵向齐抓、各部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各专项工作组要加强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各企业主体的指导,强化与省直相关单位沟通对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推进措施,积极将数字商务发展纳入当地数字化转型规划。

  (三)加大政策支持。统筹发挥相关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重点围绕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网络消费、服务贸易、跨境电商、投资数字化、口岸数字化等领域,建设一批数字商务重点项目,制定相关支持政策。通过贴息贷款、产业基金等方式,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向数字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数字商务发展水平评估。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四)强化安全保障。加强数字商务领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探索应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建设数字商务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建立相应规章制度,为企业和公众提供安全可控的公共服务。


政策原文: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全方位推进福建省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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