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 “开门稳、开门红”工作方案

政策文件 2024-02-16 08:44:00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落实省级增产增效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其中,纳入 2023 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5 元奖励。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一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2 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 万元,奖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

二、加大融资纾困力度

积极向上对接政策性贷款,落实银行业抽贷压贷停贷提前报告制度,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企业做好转续贷工作。落实通报督导机制,督促银行业机构严格执行延期还本付息等工作要求,做好企业贷款期限管理。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组织开展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活动。

三、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落实省、市有关春节一次性稳定就业措施,对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4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可申请一次性稳就业奖补。鼓励企业员工以老带新,加强用工服务和指导,组织“春风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四、实行阶段性用气价格优惠

市燃气公司自2024年1月1 日起至 2月 29 日期间对管道天然气用气大户实行增产增效气价优惠,优惠期间日均用气量达到4000 方及以上的用气大户,其终端气价在现行价格基础上给予优惠0.10 元/方,单个企业享受优惠金额累计不超过 100 万元(未执行我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的用户,不在调整范围之内)。

五、开展产能、产销对接活动

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分行业举办“手拉手”活动,加快产业链上下游产能对接、大中小企业协同协作,一季度开展产能对接活动 2场以上。鼓励企业自办展会、订货会,对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工业产品供需对接活动的举办单位,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给予每场最高30 万元奖励。

六、促进企业升规纳统

落实省级新增纳统升级奖励政策,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实行阶段性用气价格优惠

市燃气公司自2024年1月1 日起至 2月 29 日期间对管道天然气用气大户实行增产增效气价优惠,优惠期间日均用气量达到4000 方及以上的用气大户,其终端气价在现行价格基础上给予优惠0.10 元/方,单个企业享受优惠金额累计不超过 100 万元(未执行我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的用户,不在调整范围之内)。

八、推动技改项目投产达效

做好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用好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力争一季度实施市级及以上重点技改项目10个以上。实施年度新增增资扩产项目开工专项行动,重点跟踪华星石化等项目到资。

九、加大项目招引对接力度

抢抓春节、元宵等招商“黄金期”,策划开展招商对接活动,引导更多产业项目入驻标准化园区,一季度组织开展2场以上园区项目招商对接活动,全区新对接民企产业类项目不少于5个,计划总投资不少于20亿元。

十、走访服务企业全覆盖

开展帮扶活动,“两节”期间全覆盖调研走访规上企业、小升规企业,了解企业生产安排、订单情况及困难问题,宣传解读各级惠企政策,引导鼓励企业稳住工人、稳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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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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