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2024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引才十二条措施

政策文件 2024-02-16 08:44:00

一、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对经区工信局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22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2024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4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4年1月份的70%)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2024年2月份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持续兑现助企纾困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等政策,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在2024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

三、奖励企业员工以老带新

“两节”期间,设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就业服务专员,摸清用工需求,建立工作台账,一企一策,一对一开展对接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用工问题。同时,对我区民营企业在职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泉港就业的本企业新员工,当年度累计达10人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引工补助,当年度奖励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搭建精准灵活用工平台

针对“两节”期间文旅、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扩大用工的需求,进一步加大灵活用工岗位信息、求职信息汇集、发布力度。在我区全面推广建设标准化零工市场,按建设成效和工作成效给予奖励补助,零工市场每年最高16万元、零工驿站每年最高6万元的补助。

五、开展招工引才活动

“两节”期间,持续开展招聘、劳务对接、校企对接招工引才活动,举办各类招聘活动10场以上。对参加由市、区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赴外地招聘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合作补助。

六、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

鼓励春节期间留泉港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对列入紧缺急需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按规定上浮30%。

七、关爱慰问在岗员工

“两节”期间,整合部门、社会资源,统筹组建慰问小分队,开展走访送温暖活动,组织慰问部分“苦脏累险”岗位职工、节假日坚守一线岗位职工、异地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职工等群体。

八、开展新春免费游活动

在泉港务工的非泉州籍职工可通过基层工会,采用集体组织或自由组合形式,凭本人身份证、工会会员证/“泉工惠”职工服务卡/工会介绍信,免费游览国有A级旅游景区及泉港区协调开放的景区(点)。

九、保障员工交通出行

针对返乡过年的来泉务工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火车、高铁、动车、汽车、飞机、轮船等)返泉返岗的,按照省内最高补助150元、省外最高补助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省内3档、省外5档,若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低于各档次最高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票面费用补助),补助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深入开展走访摸排,建立就业援助清单,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优化经办流程,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

十一、实施高校毕业生招引计划

以春节假期为“媒”引才回乡,通过举办泉港籍大学生新春座谈会、人才政策宣讲、云招聘、校园招聘等面向高校毕业生的系列招引活动,精准帮扶企业招才引智。对首次在泉港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023年及以后毕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并落户泉港的,按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符合泉港区紧缺急需人才专业目录的全日制大专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2023年及以后毕业)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

十二、兑现招才引才奖励

落实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引才奖励,对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每引进一名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且引进人员在泉港连续工作满6个月后,按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引才单位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补。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按每个家庭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其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奖励,享受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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