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 “开门红”“开门稳”工作方案

政策文件 2024-02-16 08:44:00

一、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一)落实税费减免。落实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石狮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贸工联动、创新赋能,加快打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性基地。接续推出“N”项政策清单,推动在民营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持续探索一系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科技局等。

(三)支持企业升规纳统。落实省级新增纳统升级奖励政策,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石狮本级在落实上级奖励政策(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的基础上,对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给予每家1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按5万元/年,分三年予以兑现;对限上商贸及规上服务业企业转为规上工业企业的,给予每家一次性5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财政局等。

(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充分用好再贷款再贴现额度,运用“再贷款+专项信贷产品”和绿票通、科票通等模式,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绿色、科创等重点领域的贷款支持力度。实施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下调利率、减免利息等方式,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市金融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石狮监管组等。

(五)加强信贷服务保障。通过完善产品续贷功能、优化业务流程等措施,推动进一步扩大“无还本续贷”产品覆盖面。持续完善“政银企担”融资对接长效机制,推广金融服务一站通平台,扩大企业融资“白名单”,积极对接省级政策性贷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力争一季度增贷15亿元。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广批量化担保业务,创新银担业务产品,保持较低费率水平,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强有力融资增信服务,力争一季度新增融资担保额1亿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石狮监管组等。

(六)助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组织专家顾问团队调研服务企业,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定位合理选择资本市场目标板块,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对接资本市场,重点推动飞通通讯上市挂牌申报。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等。

(七)发挥产业基金作用。一季度邀请金融机构、创投机构等来石举办招商活动1~2场。鼓励优质股权投资机构来石聚集发展,以优质政务服务和政策支持助力基金生态建设,精准对接推动基金招商引资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等。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创新赋能,大力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工作。深化政府对市场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服务,优化涉企服务,健全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构建良好环境。加强信用建设,持续推进规范监管执法,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商联、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

二、促进工业稳定增长

(一)深入企业走访帮扶。指导企业提前做好春节前后生产安排,精准加强企业节后复工情况跟踪、督促服务工作,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迟放假、早开工,促进产能充分发挥。调研走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宣传解读各级惠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问题困难,引导鼓励企业稳工稳产。组织行业协会座谈会,推动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企业服务工作,共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等。

(二)鼓励企业增产增效。落实省级增产增效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其中纳入2023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按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5元奖励。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一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2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奖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企业不安排。石狮本级对2024年1至2月期间累计用电量超过2023年12月用电量1.6倍,且用电增加总量(2023年12月用电量1.6倍以上增加部分,下同)超过10万千瓦时,同时满足1至2月同比产值增速不低于10%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财政局,国网石狮市供电公司等。

(三)助力企业开拓市场。鼓励各制造业企业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产业对接等活动,支持重点企业抢抓新春“两节”消费黄金期,结合工厂店促销费活动大力发展工业旅游。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财政局等。

(四)加快工业投资项目建设。滚动管理2024年工业投资项目,做好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用好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力争一季度实施重点工业投资项目50个以上,其中泉州市级及以上重点技改项目1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等。

(五)加快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园区标准化建设由谋划建设向招商运营转段,一季度力争推动石狮服装智能制造园、光子技术产业园一园部分投用,一批企业入驻装修。加快续建项目,滚动谋划一批新项目列入建设盘子,力争一季度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等。

(六)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持续实施“专精特新”倍增行动,加强培育服务、申报指导,力争一季度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3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3家。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等。

(七)加快企业智转数改。鼓励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围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主题开展企业上云辅导系列活动,力争一季度新增2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等。

(八)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一季度建立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种子培育库,精选储备入库企业200家以上,举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培训1场。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等。

(九)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持续推动大院大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一季度力争推动大院大所服务企业15家,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4项以上,与企业合作研发及技术成果转化项目3项以上。积极走访企业开展一对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辅导,力争一季度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3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科技局等。

三、快速启动“项目创优年”活动

(一)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着力加快工业投资,适度超前推动基础设施投资,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跟踪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坚持以有效投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各镇(街道)全力以赴抓项目、促投资;加紧梳理、公布一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力争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科技局、住建局、交通港口局、城管局等。

(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快推动增发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提前至一季度开工。常态化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等各类资金支持,加快项目前期,确保政策性资金下达后,项目即可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产投集团等。

(三)力促一批重大项目开工。组织新春走项目、进工地系列报道,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协调调度等措施,鼓励全市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组织开展全市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力争市重点项目一季度新开工60个,完成投资 70亿元以上。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基础设施、片区开发、公共服务等重点项目重发挥主力军作用,一季度力争市属国企新开工项目13个、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国资中心、国有资本运营集团、产投集团、国投集团、文旅集团等。

(四)强化招商项目落地。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开展精准招商,做好春节、元宵等乡贤企业家走访座谈、招商对接活动,开展春节期间招商签约。力争一季度组织开展10场以上招商对接活动,签约招商项目40个以上,总投资2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商务局、工商联等。

(五)深入实施“抓城建提品质”专项行动。全面提速重点片区开发建设,聚焦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提升、民生补短板项目,坚持城乡统筹、新老并重,持续开展环卫、污水、绿化整治提升,加快推进大仑、金曾、龟湖、前园等片区安置房建设,力争第一季度新开工马脚桥传统美食商业街改造、八卦街文创空间改造、石狮市全市域废弃石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等项目12个以上,完成投资19.4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港口局、自然资源局,国投集团、产投集团、文旅集团等。

四、全力深挖潜力促消费

(一)提振“两节”消费活力。聚焦节日消费热点,一季度举办2024全国网上年货节(福建)暨八闽乡村振兴产品直播年货节,举办山海厨王争霸赛暨“最闽南”美食名店、名菜、名小吃系列评选,举办跨年服饰购、商圈让利、建行送福等促销费活动10场,推动各大酒店、餐饮企业围绕团圆宴、尾牙宴、年夜饭等开展促消费活动3场以上。力争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

(二)持续拓展提升文旅消费。精心策划“龙年新春游石狮”以及“来狮转运 五福临门”新春文旅系列活动,重点办好八卦街小吃节、永宁古卫城元宵庙会、“月升日湖”宋元海丝市集等主题活动,推出更多艺术展览、文艺展演、群众文化、非遗体验等。围绕发展文旅经济,聚集“旅游+美食”“旅游+展会”“旅游+赛事”“旅游+购物”等,展现石狮文旅魅力,吸引更多游客到石狮观光旅游,激发文旅消费活力。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等。

五、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

(一)支持应用外贸避险工具。持续推广全国首创汇率避险“公共保证金池”模式,为辖区跨境贸易主体提供“免保证金”远期结售汇服务。鼓励外贸企业用好汇率避险扶持政策,积极运用结汇方向汇率避险产品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等。

(二)推动外贸提质增效。全力稳住外贸基本盘,一季度制定2024年促进外经贸发展若干措施,深化拓展国际市场活动,落实落细各项稳外贸措施,力争一季度出口完成145亿元以上、实现正增长。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

(三)多元化拓展国际市场。一季度制定2024年开拓市场扶持措施,支持企业深化海外拓市场行动,深耕传统市场,开拓俄罗斯等重点新兴市场,一季度力争发动40家次企业参加境外优质展会。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

(四)推动新业态加快发展。深入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建设,完善全国通关一体化试点,扩大预包装食品出口,力争一季度市场采购出口超70亿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

(五)全力吸引和利用外资。一季度开展稳外资工作政策宣传,以春节海内外客商、侨商返乡为契机开展招商推介,鼓励“走出去”企业返程投资。开展“送政策稳信心”活动,力争一季度推动重点外资企业增资,抓好韵达快递泉州总部项目加快转化落地。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

六、扎实做好冬春农业生产

(一)全力抓好春季粮油丰收。加快冬春农业生产进度,确保完成0.538万亩粮食作物种植任务。抓好“倒春寒”、强降雨等恶劣极端天气预警预报,指导农户及时做好防寒抗冻、防灾减灾应对防范措施。抓好病虫害监测预警,准确掌握病虫疫情发生动态,及时编发病虫情报,指导农户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抓好田管技术服务,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机肥增施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

(二)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统筹抓好粮食、蔬菜、水产品等生产,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强化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落实瘦肉精“县级天天抽检制度”,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

(三)推进重点农业项目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肉品加工厂项目建设,提升裕庆食用菌项目产能,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

(四)加快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渔港建设进度,一季度力争祥芝中心渔港提升改造整治维护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锦东一级渔港完成工程量50%,梅林一级渔港护岸工程完成交工验收,石狮市高正集团50口抗风浪网箱建成投产,泉州海洋生物产业研究院挂牌运营。力争一季度水产增长3.8%以上,远洋渔获产量超12000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统筹做好新冠、流感、诺如病毒急性胃肠炎等传染病防控,加强养老、托幼、学校、社会福利等机构以及空间密闭场所防控,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加大医疗资源统筹力度,充实医疗机构门急诊、儿科、呼吸、重症等重点科室医疗力量,加强医疗机构常用药品、检测试剂、医疗设备、收治床位等储备。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加强疫情报告,及时发布信息,消除公众疑虑。科学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接种疫苗,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民政局、教育局等。

(二)保障企业用工稳岗。举办2024年石狮市“春风行动”新春公益招聘系列活动,一季度举办各类招聘活动 20场以上。对经工信部门确认,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4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以 2024年2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实施期限至 2024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科技局、财政局等。

(三)保障企业用电需求。对全市企业报装用电在途用电开展走访服务,确保企业报装用电100%按时装表送电。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开展常态化巡视运维检修工作,加强重要输电通道保护,做好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保电工作。

责任单位:国网石狮市供电公司等。

(四)实行阶段性用气价格优惠。2024年1月1日起至2月29日期间日均天然气用气量达到4000方及以上的用气大户,其终端气价在现行价格基础上,由泉州市燃气公司给予优惠0.10元/方,单个企业享受优惠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未执行我市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的用户,不在调整范围之内)。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城管局,市燃气公司等。

(五)加强重要时段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全市启动9家“平价商店”,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要求,扩大保障范围,加大对困难群众补贴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

八、强化安全生产

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聚焦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彻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固本强基,逐步向更多中小微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延伸开展达标评审,夯实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密防范冬春自然灾害,有序有效科学处置事故灾难,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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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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