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第十二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暨2024年泉州市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政策文件 2024-06-24 15:33:00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泉州高新区各分园区管委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4〕8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24年福建省将继续举办第十二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我市将继续举办泉州市赛。为做好大赛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一)泉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在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参赛: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日期:2024年7月15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20日

  (二)审核确认:市科技局将及时做好参赛企业资格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

  请各参赛企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做好报名及参赛项目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后续的赛程中,如发现参赛企业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因此出现纠纷的由参赛企业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比赛流程

  (一)泉州市创新创业大赛

  1.初赛。7月25日(预定)前举行,每个参赛项目按行业分组从专家库中挑选的3名专家通过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3名专家的平均分为参赛项目的初赛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各行业组选取初赛得分在70分以上、分值靠前的企业进入决赛。

  2.决赛。决赛初步定于7月30日(预定)举行(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决赛不分领域和组别,采用8+7模式答辩评选:参赛企业PPT陈述8分钟,评委提问7分钟;决赛评委由5名创投专家组成。评委现场的平均分为参赛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3.人才(团队)奖项单列,参赛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有效期截止2024年7月20日)。

  (二)省赛及国赛

  按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及福建赛区组委会安排进行。

  四、奖项和奖金设置

  本届大赛共设奖金100万元。如下:

  (一)成长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10万元(1名)、二等奖5万元(3名)、三等奖3万元(5名)。

  (二)初创组奖项设置

  一等奖10万元(1名)、二等奖5万元(2名)、三等奖3万元(3名)。

  (三)人才(团队)奖10万元(成长组、初创组各1名)。

  (四)种苗奖1万元(11名)。

  (五)县(市、区)优秀组织奖(发放奖牌)4-5名。

  为保证奖项质量,主办方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本届大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赛,特别是组织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企业参赛。

  (二)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大赛的组织报名、参赛等工作。请认真做好动员辅导,指导企业完整填写参赛报名表,写好参赛项目策划书。

  (三)邀请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四)咨询联系方式

  1.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林菊花

  电    话:0595-28282812 13004851066

  电子邮箱:645125666@qq.com

  2.泉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  菁

  电    话: 15059813991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1日


政策原文: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第十二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暨2024年泉州市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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