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福清轩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65家企业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政策文件 2024-06-03 10:00:00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福清轩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65家企业为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奖励政策。统筹各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按规定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资金奖补,并按照“免申即享”原则兑现资金。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工信部门要在资金奖励、融资支持、技术改造、品牌培育、市场开拓、管理提升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企业专注主业、重视研发、提升质量,深耕细作细分行业领域,努力成长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抓好运行监测。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纳入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请各企业于2024年6月底前登录“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http://baosong.miit.gov.cn)完成注册,指定专人于每月25日前完成数据报送。各地工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注册和数据报送工作,加强跟踪督促。

  联系方式:罗健贤 0591-87844304(政策咨询)

       庄沁冉 0591-87805802(运行监测)

  附件:65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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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福清轩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65家企业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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