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政策文件 2024-07-12 15:00:0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确保项目评审工作及有关业务审核更具规范性、权威性和科学性,现面向行政事业单位、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及各类专业服务机构集中开展2024年工信专家征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

  2.熟悉我市有关行业发展情况,熟悉业务,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部分类别有特殊要求,详见条件二);

  3.无不良从业记录及涉黑、失信被执行情况;

  4.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完成所委托工作任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状况良好,可放宽);

  5.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其所在法人单位同意并推荐(退休人员除外);

  6.具有国家行政机关确认的工程、经济系列(含会计、审计)类专业的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等本科院校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个别稀缺专业可降低至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环保工程师、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中国精算师等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并在相关领域从业5年以上。 

  (二)部分类别其他条件

  1.专精特新类

  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从事技术研发工作5年以上且现担任企业技术研发部门负责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优先;高校或科研院所从事工业六基领域相关研究工作5年以上的专家,研发成果有在专精特新企业中转化应用的优先。

  2.原材料工业类

  在冶金、建材、新材料等原材料工业领域工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15年以上,工作经验丰富,具有国家行政机关确认的工程系列类专业的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等院校、研究所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离开规定工作领域3年以上的除外。(新材料领域应符合国家《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新材料目录范围)

  二、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专家本人需填写《泉州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申请(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经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送市工信局相关业务科室。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市工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受理、审核与自身业务相关的专家申请资料,具体为:

  1.计划财务科(联系人:张燕娜,电话28382900):负责“财经类”专家(会计、审计);

  2.生产服务业科(联系人:叶小青,电话:28382282):负责“生产服务业类”专家(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及物流领域)。

  3.软件业与信息化推进科(联系人:郭灵晓,电话:28383879):负责“信息化类”专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含动漫游戏)、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制造业数字化领域。 

  4.装备与电子工业科(联系人:郑丽花,电话:28382938):负责“机械装备类”专家(机械装备、智能制造类领域)。

  5.消费品工业科(联系人:黄海容,电话:22371067):负责“消费品工业类”专家(纺织服装、制鞋业、健康食品、造纸及纸制品、生物医药、工艺美术、其他轻工类等消费品领域)。

  6.中小企业科(中小企业科联系人:洪家鸿,电话:22167839;负责“专精特新类”专家)。

  7.原材料科(联系人:许杰阳,电话:22279511):负责“原材料工业类”专家(冶金、建材、新材料领域)。

  三、征集时间

  本次集中征集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30日。

  四、专家聘用

  申请、推荐的专家经泉州市工信局审定后,进入泉州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聘期3年。

  附件:《泉州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申请(推荐)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泉州市工信局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申请(推荐)表.doc


政策原文: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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