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2024-11-06 15:13: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推进泉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加快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领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数字经济时代核心生产力,结合泉州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算力中心建设
支持和鼓励建设人工智能算力中心、边缘算力等算力基础设施,打造融合公共算力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智能生态建设、产业创新聚集的综合设施。对新建(含扩容升级)
二、推广人工智能算力租用服务
对使用算力资源租用服务(含资源服务、
三、打造人工智能优秀应用场景
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支持政务、制造、金融、医疗、教育、商贸、建筑、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典型应用场景复制推广,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选取适用的应用场景开展先行先试。对入选市级人工智能优秀应用场景的,每个给予
四、支持人工智能赋能消费终端产品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终端产品创新提升,打造智能可穿戴、智能运动器材等
五、支持人工智能工业应用技术产品
支持面向制造业研发创新自动识别设备、人机交互系统、工业机器人等人工智能工业应用技术产品,对首次认定为市级人工智能工业应用技术产品的,给予一次性
六、推广人工智能云服务产品
对购买(或租赁)人工智能云服务产品年服务费超
七、支持人工智能培训
对列入计划的人工智能培训项目,根据开展成效给予最高
八、支持创新平台打造
对被认定为人工智能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
九、支持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重点攻关
鼓励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和高校、研究机构,聚焦通用大模型、人工智能芯片、智能机器人、大数据分析、数字孪生等领域关键技术需求,承担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政策原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