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2024-11-06 15:15: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民营龙头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民营龙头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
一、实施对象
每一年度入选由市招商办、市工商联联合评选发布的“泉州民营企业
二、扶持措施
(一)资金支持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按排名先后依序选取
(二)教育支持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参照《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
(三)医疗保障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且参加我市基本医保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梯队进行医疗保障支持。前
医疗保障支持待遇和健康体检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委托医保部门经办和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指定专门部门与市医保局对接,做好保障人员名单报送、代办协议签订和经费保障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出行保障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分梯队进行出行保障支持,1-
出行保障费用由入选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列支(费用月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指定专门部门与晋江机场下属空港商旅公司对接,做好出行人员预约、后期费用结算等工作。〔责任单位: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住房保障
(六)文旅休闲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高管(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指定专门部门与市文旅局对接,汇总收集相关人员名单,用于景区和院团识别。〔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泉州文旅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七)户籍保障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员工可享受“零门槛”落户政策,
(八)金融支持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从信贷资金、金融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进行支持,切实促进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对增资扩产的当年度入选企业项目不得随意抽压贷,落实好续贷工作。〔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工信局,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九)人才保障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单位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人才自主认定资格,享受分档配额的年度自主认定指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十)用地支持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有工业项目增资扩产需求的,允许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零星土地以协议方式出让作为项目增资扩产用地。〔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一)鼓励入驻泉州中央活力区
对当年度入选企业,鼓励入驻泉州中央活力区,参照我市关于加快泉州中央活力区发展的相关文件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丰泽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泉州市中心市区城建总指挥部)
三、其他事项
(一)当年度指每一年度“泉州民营企业
(二)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有效期至
政策原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营龙头企业培优扶强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