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2025-01-03 10:00: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加快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加快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更大力度推进泉州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外国人来泉投资、经商、工作、学习、旅游和生活,扩大泉州的国际影响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打造高效便捷的涉外政务服务环境
(一)建设涉外政务平台,设立泉州市12345热线外籍人士服务专线。构建外资企业、外国人、华侨华人与我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沟通的桥梁,帮助解决外资企业、外国人、华侨华人来泉投资、经商、工作、学习、旅游、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或问题,为外资企业、外国人、华侨华人提供高效便捷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市国际化形象和国际吸引力。
牵头单位:市外事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二)建立政企沟通服务机制。建立市领导与跨国公司高管、在泉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商协会、外商、外国专家沟通服务机制。推行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外商、外国专家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加强涉外政策宣传推介,向外资企业、外商精准提供全流程政策查询、咨询和解读服务。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市贸促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全面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开办服务,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等政策待遇。健全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
(四)加大外资招商力度,强化外资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常态化开展“走出去”招商活动,紧盯重点国别和地区,赴国(境)外开展“面对面”商务洽谈、“综合推介会”等招商活动。探索建立重大、重点外资项目工作跟踪机制,提供项目专员服务,推行审批、规划、用地、资金等项目数据共享,保障重大、重点外资项目平稳落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企业名单,降低外商投资企业避险成本,帮助外资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牵头单位:市招商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
(五)推动引资、引才、引智融合发展。
1.加大引才、引智力度。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力度,培育更多的优秀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员。为外籍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开展科技研究、课题调研、创新活动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社局、科技局、公安局,市社科联
2.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外资企业、外商、外国投资者来泉设立研发创新中心、外资研发总部、开放式创新平台。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参与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政府科技计划项目。鼓励本地企业建立异地、跨国研发中心,通过借力、嫁接优势创新资源,提升企业研发效能,加快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
3.为外籍人才来泉投资创业、经贸活动提供出入境和工作居留便利。
(1)进一步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审批。全力建设“外籍人才之家”,提供靠前服务,推行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通办”等便利。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便利办理外国人来华商贸签证。重点外贸项目、重点企业、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邀请无不良记录的外籍人员来泉从事商贸洽谈、交流访问、投资考察、创新创业等活动的,可根据实际需求签发1至3年多次入境有效的商贸签证;或根据实际需求,在满足申请条件下签发临时入境许可或紧急临时入境许可。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泉州边检站
(3)便利办理外国人来华商贸签证《邀请核实单》,简化申报材料。
牵头单位:市外事办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依法保障外资企业、外商、外国专家的合法权益。各县(市、区)、各部门应当履行向外商投资企业、外商、外国投资者、外国专家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坚决打击侵犯外资企业、外商、外国专家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涉外法律服务效能,提升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调解服务机制。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贸促会
(七)适时在政务大厅设立国际服务专区,提升涉外政务服务。集合涉外资企业、外商、外国专家、外国人办理事项“一站式”服务平台,制作并提供中英文政务服务指南、外商服务手册、事项申报表、政策解读等,组建专业外语服务团队,为开办外资企业、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外国人住宿申报、旅游等方面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外事办、科技局、公安局、人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二、构建外商、外国专家宜居宜业的人文生态环境
(八)强化口岸通关和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加强机场、动车站、公交、出租车、共享电单车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涉外服务水平,便利外籍友人通关和公共交通出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城管局,泉州边检站、泉州海关,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晋江国际机场、泉州动车站、泉州东站、泉州南站
(九)便利外商、外国专家子女就学。扩大国际教育供给,引导条件成熟的大中小学校申报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质,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小学校提升教师英语水平,积极按有关规定招收外商、外国专家子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外事办、公安局
(十)提升外商、外国专家医疗保障服务。鼓励在泉就业的外籍人士,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本市内居住但未就业外籍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鼓励保险公司为外商、外国专家(特别是超龄无法参加职工医保的)提供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卫健委,泉州金融监管分局
(十一)提升外籍友人就医便利。推动市属医疗机构提升涉外服务软、硬件设施建设,便利外籍友人预约就诊,引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国际门诊或一站式外籍友人医疗中心,提供外语咨询和就医指引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单位:市第一医院、中医院,福医大附属二院
(十二)提升多样化和品质化消费选择。积极构建国际化优质商品供给体系,适量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旗舰店、体验店、定制中心,加强文旅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和服务保障,不断提升泉州美食的品质和知名度,打造泉州美食名片,提供多样化、品质化餐饮、时尚休闲消费场所。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进和培育国际体育赛事。加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助力打造更加人性化、便利化的国际语言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泉州的国际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外事办、商务局、文旅局、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十三)提升外卡、外币支付和使用便利。加强涉外重点银行网点、重点商户、重点场所和场景建设,鼓励受理外币、境外银行卡,优化提升外籍友人在网络通讯、外卡受理、现金支付、外币现金兑换、银行开户、移动支付、咨询投诉等方面的便利。加大对出口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引导出口企业合规使用收款渠道。规范出租车行业现金收付行为,杜绝发生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电信泉州市分公司、移动通信泉州市分公司、联通泉州市分公司
(十四)培养发展国际融合社区。鼓励外国人居住较多的街道(乡镇)培养发展国际融合社区,开展涉外文体旅活动,鼓励外国人尽快融入参与当地社会事务,营造多元友善的人文氛围,增强外国人落地发展荣誉感。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加强国际宣传推介,吸引外企、外商、外国专家来泉
(十五)加强“宋元中国·海丝泉州” 和过境免签政策宣传推介。充分挖掘泉州外贸、侨务、外事资源优势,加强与外企、外商、华侨华人及社团、国际友城、使领馆、境内外媒体记者、网红达人、专家学者的协作,线上线下多渠道全方位“走出去”,开展泉州营商环境、城市品牌、文化旅游、优势产业及240小时过境免签的宣传推介,主动邀请海内外嘉宾来泉投资创业、开展商贸活动、工作和旅游,携手共建美好未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外事办、商务局、文旅局,市侨联、贸促会
(十六)提升“请进来”体验和即时宣传。主动承接上级安排的重要外宾、华侨华人团组,或通过海外泉籍社团、国际友城等渠道邀请外宾、华侨华人来泉,结合国际宣传推介需要精心安排其在泉体验路线和内容,为外宾和华侨华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让外宾和华侨华人深入体验泉州的魅力和温暖。邀请国内主流媒体及时采访外宾和华侨华人,进行即时宣传报道,鼓励外宾和华侨华人在社交媒体上分享其在泉的经历和感受,进一步加强国际传播力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外事办、商务局、文旅局,市侨联,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
四、其他事项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市外事办负责解释。
政策原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