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2019-02-04 00:00:00
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5日
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8〕6号)精神,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市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质量第一价值导向、推动质量变革,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升质量水平,提升我市经济质量优势,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质发展、质量第一的原则。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推进建设质量强市,真正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坚持质量惠民、全民共享的原则。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作为提高供给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全面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坚持企业主体、标杆示范的原则。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打造质量标杆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提高。
——坚持创新引领、品质至上的原则。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质量创新,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泉州品牌”。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设质量强市取得明显实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实施《泉州制造2025》成效显著,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制造业大市。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泉州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5以上,工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食品类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养殖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省部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5%以上,农产品质量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程质量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公路水运工程交工一次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进一步提升。
——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产业规划和布局不断优化,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和《泉州制造2025》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提升质量品牌三个专项行动计划,推动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协调发展,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构建现代制造业体系,全力打造高端、高质、高新的制造强市。现代服务业体系更加完备、产品更加丰富、供需更加协调,突出差异化特色和融合发展特征,突出现代服务业与优势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2.5产业,使现代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产业升级的新支撑。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40%。
——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创业创新活力迸发、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融合的特色小镇。紧盯市场前景和科技前沿,坚持引龙头、聚项目,着力打造集成电路、化合物半导体、石墨烯等若干个全国重要的新兴产业基地。培育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在全国有知名度的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全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项目。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深入开展,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品牌竞争力显著增强。提升城市品牌和特色产品品牌,深入挖掘整合我市产业、文化、旅游等方面资源,打造泉州城市品牌,支持我市茶叶、陶瓷、香、雕刻作品等有历史文化积淀的特色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市获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企业5家以上,全市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30万件,每万户市场主体拥有量居全国前列,马德里商标有效注册量突破800件、地理标志商标数量超过35件。鲁班奖工程达1个以上。
——质量基础设施显著改善。高标准建设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检中心、计量测试中心、检测重点实验室,完善提升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建成10家“国字号”创新平台,100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深化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改革,推动技术机构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系统完整、高效运行,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
(一)增加农产品、食品药品优质供给
完善农业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农业地方标准申报、筛选、推荐工作。鼓励和规范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定农业团体标准。做好农业标准的集成转化、宣传推广、使用指导和示范落地工作。至2020年,园艺作物标准园达10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达25个。持续推进“地力提升1112工程”,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健全完善农业投入品监测抽查制度,按照“双随机”原则对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及生产企业开展督导巡查和产品抽检。积极推进林业有机栽培示范基地建设,开展以鲜笋等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大力发展林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绿色产品供给比重,提升林产品附加值。推进水产养殖标准示范区(场)建设,培育优质水产品品牌,加大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持续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构建从“农田到餐桌”覆盖人民群众日常基本消费食品的“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持续推进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提升药品质量。全面落实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保障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在促进石湖进口肉类指定口岸通过验收的基础上,着力做好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保障进口肉类安全;探索在进口冰鲜水产品中实施“源头管理、口岸验放”模式,从源头保障台湾进口水产品安全;持续推进安溪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实施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培育提升行动和逐一帮扶行动计划。帮扶“中农批泉州国际物流港项目”和“八仙过海大型旅游综合项目”建设,帮促辖区进境水果指定口岸和肖厝港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小麦扩项等口岸规范化建设,推动屠宰牛、野生动物、水果、大豆和小麦等优质农产品和种质资源的引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改善,丰富百姓对牛肉、水果、面粉等优质农产品和观赏游玩等不同层次的需求。(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粮储局、泉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
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攻方向,促进消费品行业提质升级。提高消费品标准水平,鼓励企业制定具有前瞻性的企业标准,逐步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挥技术、资金、品牌等优势,延伸服务链条,由单一产品生产制造向“产品+服务”转变,向中高端迈进。纺织鞋服产业要填平补齐产业链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重点研发新材料、新产品,整合提升石狮、晋江等地在设计、制造、营销等领域的优势,形成全市各地抱团发展、协同发展的整体效应,进一步强化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向高端化、差异化发展,产品向个性化、定制化、功能化发展;食品产业致力于打造创新驱动、品牌引领、技术先进、绿色安全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建成有泉州特色的全国休闲食品饮料基地,完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推动印刷品、瓷雕、木雕、石雕、藤铁工艺品、树脂工艺品多样化发展。严格儿童产品标识标注。推动老年人用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扩大老年人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用品市场。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中高端消费品,根据国家发布的《升级和创新消费指南》,支持服装、制鞋等行业推行个性化定制模式,加强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能力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组织有条件的园区申报工信部纺织服装设计试点示范园区,组织参加工信部十大纺织服装流行产品评选。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妇幼用品、纺织服装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等重点产品,对生产加工集中区进行调查摸底,结合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督等情况,切实推动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文旅局、民政局、商务局、体育局、城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提升装备制造竞争力
组织实施机械装备产业工业强基、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努力突破一批机械装备共性技术和重大高新技术,全面提升机械装备自主研发能力,重点在装备制造领域支持开展一批质量技术攻关项目,提升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配套能力,以对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为突破口,加强可靠性设计,提升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推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促进装备产品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提升纺织服装机械、制鞋机械、建材机械、石化机械、食品机械、茶叶机械、卫生用品机械等产业机械、数控机床、新型消防装备、输配电设备、工程机械等产业智能化、大型化、特色化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进一步推动“数控一代”示范工程提质扩面,推进一批有核心技术、竞争优势强的项目建设,提升我市高端装备竞争力。(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提升原材料供给水平
建材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和循环经济,引导建陶行业应用清洁能源进行技术改造,推进水泥等建材产品品质提高。持续推进工艺优化行动,攻克一批影响质量升级的基础工艺,提高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鼓励研发应用全流程产品质量在线监控、诊断与优化系统,建设原材料领域研发中心。促进我市新材料产业发展,进一步健全新材料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加快高端材料产业创新,提高质量稳定性。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开发和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发展石墨烯材料提炼和石墨烯纤维材料、高透气防水杀菌材料、防腐涂料等,加快产业化应用步伐。加大对钢铁、水泥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系统性质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加大汽柴油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力度。(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资源规划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标牌,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规模以上工程项目设置工程样板展示区,展示各种工艺工序的标准做法,推广施工质量精细化管理等现代化管理制度,提升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进场材料管理,督促落实施工现场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进场检验工作,保障见证取样的真实性,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建设,保障工程质量。进一步完善创优夺杯的激励政策,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鲁班奖、闽江杯、刺桐杯等各类工程质量创优评选活动,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发展绿色节能建筑,城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不断提高。加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各参建单位信用考核工作,增强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意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业体系。鼓励家政企业创建服务品牌,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开展品牌化、连锁化建设,提升家政服务市场化、网络化水平。鼓励发展大众化餐饮,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持续培育打造闽南餐饮企业品牌,推动“闽南小吃”“闽南古早味”等餐饮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显著改善旅游市场秩序。全力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建设,结合泉州海丝申遗,深度挖掘“清新福建•海丝泉州”品牌的文化内涵,积极推动“旅游+”,着重发展个性化、精细化、高端化旅游产品,全面优化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加强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多式联运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物流全链条服务质量,增强物流服务时效,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提升冷链物流水平。推进电子商务规制创新,加强电子商务产业载体、物流体系、人才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支持发展工业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引导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提升金融服务的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持续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水平。监管法律职业人员依法依规职业,提升法律职业人员服务水平,推动法律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市发改委、民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文旅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司法局、金融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制度机制建设,把精细化、标准化理念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推进“互联网+社会治理”建设,促进现代网络技术在社会治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提升社会治理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确保内容导向正确,提升网络综合治理水平。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规范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大幅提升政务服务协同化、主动化、精细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实现共享服务平台、共享服务信息、共享服务成果,全面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大力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立足经济发展阶段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明确重点、科学布局、优化结构,统筹做好教育、医疗、养老等事业发展规划。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大力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和职业院校联盟建设,增强职业院校办学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供给能力。深化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探索民办教育特色化发展,促进民办学校内涵发展。至2020年,建设3所应用型本科高校、13所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和8所市级特色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稳步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及时、高效解决医患纠纷,遏制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鼓励创造优秀文化产品,保护传承传统文化,进一步打响泉州文化品牌,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普及公益性文艺惠民演出。推动文化服务产品数字化、网络化,深化全民健身计划,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供电、供气、供水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创新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供给。(市综治办、发改委、审改办、公安局、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委、司法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提高进出口产品与服务质量
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建立健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实现质量安全风险的科学预防和有效控制。发挥技术优势,组织技术力量开展质量攻关,帮助辖区重点出口行业提升质量。开展质量管理帮扶专项行动,推动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一带一路”标准比较研究,为企业提升质量控制水平、扩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出口提供指导。
加强制度创新,按照“事前备案管理、坚持检疫底线、事中风险监测、快速审核放行、全程质量追溯、落实企业责任”的原则,对跨境电商实施备案管理、商品清单分类管理、电商商品全申报、口岸监督管理和快速核查放行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严格实施检疫和按照风险级别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实施后续质量追溯,通过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对电商经营主体和跨境电商监管场所的管理,控制质量安全风险。改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模式,简化备案审批程序,企业实现就近申请、就近接受审核,缩短审批时限。落实支持远洋渔业发展举措,促进泉州水产品进出口贸易。(市商务局、泉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破除质量提升瓶颈
(一)实施质量攻关工程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自主创新、协同创新、产学研联合等形式开展质量技术攻关,在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组织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一批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新产品。继续支持提升产品质量的项目申报省市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和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推动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研发投入,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对接,推进研发合作,支持引进国(境)外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促进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深度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支持校企共建一批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高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实习实训平台,共建共管职工培训中心,提升职业院校科研服务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市科技局、教育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泉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质量提升,推动有条件的单位和企业制定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团体标准。组织企业参与省级工业标准化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通过树立标杆、开展对标学习活动,推广应用优秀企业的标准化流程、标准化经验、标准化方法,提升工业标准化水平。推进皮革和橡胶等主要鞋材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强化主要鞋材有害物质检测研究,力争消除我市鞋类产品出口的技术壁垒。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申请皮革、橡胶等主要鞋材领域国际标准新项目提案,积极吸收辖区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持续推进“三同(同线同标同质)”工作,发挥“三同”示范企业标杆作用,将“三同”范围由食品企业进一步扩大至日用消费品企业。引导更多出口食品企业参与“三同”创建,培育形成一批“三同”品牌,帮助出口食品企业对接国内市场,并带动国内市场产品品质的提升。(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泉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引导、保护企业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的积极性。增加消费品质量信息供给,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为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质量信息大数据查询服务。推进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共享。鼓励第三方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质量信息服务。加快信息资讯、商品交易、物流运输等领域平台经济发展。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法创新。鼓励企业优化功能设计、模块化设计、外观设计、人体工效学设计,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提高产品扩展性、耐久性、舒适性等质量特性,满足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消费友好等需求。鼓励以用户为中心的微创新,改善用户体验,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定制解决方案,激发消费潜能。支持企业挖掘生产、制造、流通各环节的体验价值,坚持质量为先发展线上线下新型体验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各领域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完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科技局、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推进全面质量管理
推动企业完善和提升质量管理体系,以体系升级带动质量升级。鼓励企业学习实践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应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创新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模式,提高质量工作效率和效益。支持专业机构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可靠性设计、风险分析等质量工程技术,增强企业质量管控、质量保证能力和水平。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提质降本增效。推荐全国质量标杆、省级质量标准,组织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引导企业创新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提质降本增效。支持企业开展质量QC小组活动,促进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方法创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培育供应商质量管理能力,围绕全产业链打造质量链,带动全产业链的质量提升。对比国际先进产品、工艺和技术标准,在重点产业集群为20家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诊断辅导,帮助企业改进和提升产品质量。引导和鼓励企业把握市场需求,提高质量创新能力,有效激发质量提升内生动力,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泉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从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强对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加强部门间的执法协作,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构建调解、仲裁、行政处理与司法诉讼有效衔接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深入开展专利执法维权及电子商务领域“雷霆”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专利违法行为。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国门质量安全底线。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认真分析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数据,确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问题产品,强化问题产品问题企业处理,严把质量源头关。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日用消费品等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和质量提升行动,及时消除质量问题隐患,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的食品整合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推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完善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开展企业风险等级确定,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效能。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积极探索开展打击互联网领域商标侵权行为,加大互联网领域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汽车等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机制。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基础建设工程,加强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交通运输、银行、医疗等重点领域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建立责任明确、反应及时、处置高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市公安局、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卫健委、知识产权局、司法局,泉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推进质量全民共治
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持续开展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等活动,及时解决市民关心关注的质量问题,不断提高市民质量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增强公众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理性消费选择。畅通12315、12365、12312、12330、12331、12301、12328等举报投诉渠道,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市公安局、工信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知识产权局、税务局、泉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着力打造泉州品牌
(一)着力打造一批知名品牌
深入实施以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地理标志产品为核心的品牌战略,加快形成一批品牌产品、品牌企业。继续开展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制定省级以上产品、工程、服务业品牌三年滚动培育发展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培育指导力度。着力打造工业精品,围绕产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创业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标杆示范企业等,着力打造一批技术领先、质量上乘、性能优良、用户赞誉、效益显著,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国际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业精品。结合“中国品牌日”“质量月”“6.18”等大型活动,组织企业参与“福建工业精品”系列宣传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工业品牌“走出去”。组织开展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系列行业标准宣贯活动,组织20家左右重点工业企业参与品牌管理体系贯标。组织参与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宣传推广示范经验,提升企业品牌建设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加快品牌农业发展七条措施,围绕“福建著名农业品牌评选”着力创品牌、立标杆。到2020年“三品一标”累计认证达710个以上。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争创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李春奖等一批高质量工程品牌,在旅游、家政、养老、医疗、文化、教育、体育、物流等领域,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的服务品牌。
完善政府质量激励政策,加大各级政府质量奖奖励力度,大力支持我市企业和组织争创中国质量奖,对新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或组织,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的工业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市财政依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泉政文〔2018〕70号)予以奖励。对新获评 “三品一标”、福建名牌农产品的,以及列入福建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福建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等的,鼓励县(市、区)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民政局、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大力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
引导老字号企业实施企业字号与商标名称一致的商标策略,通过特许经营、品牌合作等品牌发展战略,提升老字号商标的品牌价值。实施“老字号振兴计划”,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鼓励老字号企业建立非国有博物馆,设立非遗传习所和展览展示馆,开展校企合作,参与特色培训,推动技艺传承和人才培养。支持老字号企业通过技改、礼品开发、旅游开发等方式,实现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对老字号申报非遗代表性项目目录予以重点关注。支持老字号企业建设自营电商平台或在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上设立老字号专区,对网上年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补贴。加强老字号门店的保护,对符合条件的旧有门店纳入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鼓励新的门店集聚经营,实施“老字号街区计划”,让古城更有味道。推动老字号立法工作,加快出台《泉州市老字号保护促进办法》,保护和促进“泉州老字号”发展,壮大老字号队伍。2020年前,力争认定“泉州老字号”企业65家,对老字号企业在技术改造、品牌推广等方面给予财政支持。〔市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发改委、工信局、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积极推进区域品牌建设
发挥区域品牌对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推动作用,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以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具有明显产业聚集特征的产业园区(集群集聚区)为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促进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互动发展。结合区域特色产业,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集群打造区域公用品牌,设计品牌名称、品牌形象识别系统等,建成一批区域品牌培育示范区和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推进产业集群品牌建设。鼓励区域品牌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品牌价值评价,对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发布榜单首次上榜的区域品牌,市财政给予每家申报单位30万元奖励,其中,对进入所属榜单前三名的申报单位再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区域品牌(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质量提升示范区、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农业“三品一标”建设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的,比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享受出口贸易便利等政策优惠。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和注册等工作。以地理标志商标或集体商标为载体,打造区域商标品牌。依托区域块状经济、产业集群,以行业协会及行业内驰名商标企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和引领,以共享公共品牌的方式促进产业集群内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中小企业做精、做专,达到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的目的。打造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进产业集群品牌建设,重点挖掘、创建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和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大力推进安溪茶叶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的创建,继续抓好永春柑桔和茶叶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逐步将全市品牌影响广、发展空间大、具有独特特征的优质农产品纳入农业部地理标志登记范围。对新获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申报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财政局,泉州海关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加快品牌国际化
鼓励企业以自主商标品牌出口产品,引导企业树立“商品出口,商标先行”意识,支持外向型企业通过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自主品牌商标国际注册,扩大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加强境外商标专用权保护,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海外侵权预警和应对制度,积极应对境外商标侵权,主动参与相关诉讼,维护企业境外商标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市场和资本国际化,引导企业拓展国外市场和引进外资,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自主品牌培育提升,加大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布局和合作,支持开展泉州品牌“境外行”“海丝行”等活动,积极参与国际高端展会和重大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组织活动,以标准国际化引领品牌国际化。推行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推进计量、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的国际采信和互认。〔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泉州海关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加强品牌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推动品牌引领,科技创新,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品牌企业纳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在人才培训、企业改制、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科技型服务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知识产权抵质押等融资方式,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便利性。鼓励品牌企业投保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市税务局、财政局、科技局、金融监管局、发改委,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人保财险泉州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强化品牌工作社会化水平
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品牌创建的良好氛围,提升泉州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公众对泉州品牌的认可度。提升企业家品牌战略意识,重点培育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的品牌战略思维和实践能力。推动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力争到2020年,为全市企业免费培训首席质量官700人次以上。大力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对企业参加境外展的展位费给予一定资助。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建设服务机构,强化服务功能,建立完善品牌专家队伍,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准,开展品牌课题研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推进品牌建设与发展。加强对商标品牌服务机构的监管。支持和鼓励商标品牌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拓宽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在商标品牌设计、价值评估、注册代理、法律服务等环节有力支撑品牌发展。(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夯实我市质量基础设施
(一)加快我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构建我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以医疗卫生等领域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为重点,新建和完善一批大型、高精度的市级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升级换代。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节能减排领域以及军民融合的重点项目,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到2020年形成有效服务全市质量提升的量传溯源体系。加强应用推广,保证检测数据的溯源性、有效性。科学规划建设计量科技基础服务、产业计量测试体系,建立一批创新型产业转型升级计量保障服务体系,开展计量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快“互联网+在线计量”测试、校准方法及设备的研究步伐,加快计量检测大数据分析应用研究。围绕智能制造工程示范建设,加快信息化、智能化计量技术创新应用,深化计量领域在线检测、远程诊断和云服务。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创新标准制定方式,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持续深化标准化改革,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地方标准文本。探索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鼓励制定一批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着力提升小微企业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探索推进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工作。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大企业及各类标准化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支持力度,提升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泉州标准走向国际。建立并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持续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政府治理等领域的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支持我市重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壮大。加快我市智能装备制造业、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检验检测能力布局,加大检验检测机构资金、土地、人才等配套支持力度。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推进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认证认可制度落实,贯彻统一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健全食品企业注册备案制度,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泉州海关,市委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深化我市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
把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编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实验室用地、检测设备配备、人才培养引进、绩效分配制度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专项配套支持,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建立国家级、省级重大质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机制,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各级财政部门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建立完善的金融扶持、财政补贴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质量技术基础建设。积极对接省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实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推进全市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信息共享、协同服务。鼓励和支持“产学研检”加强在质量基础设施项目研究方面上的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我市产业发展向中高端迈进。深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国际互认及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标准制定。(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泉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
加快建设特种机器人、石油化工、石材建陶、起重机械等一批国家级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中心,提升优化国家鞋类检测中心、国家服装服饰质检中心、国家茶叶质检中心、国家水暖洁具质检中心、国家燃香质检中心等国家质检中心检验检测水平。加快建设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加快提升各类市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推进计量测试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产业创新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泉州市食品安全技术服务平台等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产业发展和企业运营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全过程的质量技术服务。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促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个性化定制等在质量服务中的集成运用,推动质量服务数字化、便捷化、智能化。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开放共享,推动泉州知名品牌企业加强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推进仪器设备等平台资源共享,提升平台的公共性和服务能力。加快培育产业计量测试、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品牌咨询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加强信息化技术保障,搭建资源共享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以企业需求和地方产业发展为导向,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采集、研究应对,建立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风险预警系统,加快质量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促进我市优势产品出口。(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商务局,泉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体系
(一)加强质量制度建设
坚持促发展和保底线并重。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建立质量社会监督员制度,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质量监督。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等制度。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与公示,由各相关监管部门将本部门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通过福建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渠道,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质量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建立产品、服务、工程等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符合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和企业加大质量经费投入,强化我市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财政要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为质量强市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科技计划支持围绕质量提升的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引导银行业机构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加大对具有较高质量综合竞争力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功能,为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提供融资服务支持。着力推动泉州名牌产品企业、大中型骨干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企业投保,用足用好中央及省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
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采购活动组织管理,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全过程,形成保障质量和安全的政府采购机制。严格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切实把好产品和服务质量关。加强联合惩戒,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吸纳扶持优质民营企业进入军事供应链体系,拓宽企业质量发展空间。(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泉州银监分局,人保财险泉州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将质量教育融入相关课程教学内容,以综合实践活动为载体,融合课堂活动和校外实践,强化质量教育的实践体验性。加强质量人才培养,落实高校、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正负面清单”制度,大力发展产业支撑型专业,重点建设一批省、市级适应区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专业及专业群;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深化高职教育“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构建校企双主体的质量人才培养模式。落实和完善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反馈指导职业院校发展规划和专业课程优化。至2020年,建成25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二元”主导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全面覆盖我市主要产业。推动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教育网络。完善质量品牌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支持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品牌经营等培训,提高质量品牌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鼓励企业、行业组织和各类培训机构开展质量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育众多有泉州特色的工匠。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人社部门作用,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班组建设、劳模工作室创建、名师带高徒、职工创新人才培育、职业技能大赛、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控制小组实践等活动,深化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突击队、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市教育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
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研究质量强市战略、分析质量发展形势、决定质量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把质量发展纳入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全市质量提升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统筹推进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建设。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强化市、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统筹各方资源,综合施策,着力推进产品、服务、工程三大领域质量强市建设,加快促进“泉州制造”向“泉州创造”转变、“泉州产品”向“泉州品牌”转变。持续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推动我市经济提质增效,走出一条有泉州特色的“质量+”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创新发展之路。(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狠抓督察考核
探索建立我市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探索构建符合新发展理念,以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市民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市委组织部,市效能办、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加强宣传动员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大力弘扬“创新引领、品质至上”的泉州城市质量精神,围绕中国品牌日、全国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国际认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质量文化和质量工作主题宣传,深入报道我市提升质量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讲好泉州质量故事,推介泉州质量品牌,塑造泉州质量形象。推进泉州商标馆建设,充分发挥商标馆作为展示泉州商标品牌发展历程的城市名片作用,将商标馆作为泉州市对外公共宣传的重要窗口,扩大泉州商标馆开放程度。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诚信教育宣传,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打造卓越质量文化,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基层党员干部、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分类别、分层次培训,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市委宣传部、组织部、党校(行政学院),市文旅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各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精神,研究制定推动质量提升的具体行动方案,完善推动质量提升的具体政策措施。要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落实到位。要组织相关行业和领域,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为开创“五个泉州”新局面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本实施意见的有效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