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2021-05-17 17:38:59
一、提高办事便利水平
(一)推行“一门式”集成服务
整合社保、民政、教育、出入境、法律服务等分中心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税服务厅、公证处和水、电、气、广电网络等便民服务窗口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完成时间:2021年3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二)推广“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业务流程再造,实现150件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
(三)推行“跨市通办”“跨省通办”
推动厦漳泉三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准迁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等20个事项实现“异地代收”“跨市通办”,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
(四)试行告知承诺制
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企业书面承诺已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审批部门直接予以办理。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五)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推动公安、不动产、交通、医保、社保等重点领域和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事项实现自助办理,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并应用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信局
(六)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
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小时以内。
完成时间:2021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七)推行“错时延时预约服务”
工作日中午提供延时服务,双休日和节假日按预约提供服务。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二、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一)盘活存量土地空间
全面清查产业潜力空间,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2500亩以上。连片推进老旧工业园区改造2000亩以上,打造微工业园8个以上。全面盘整“一区多园”用地空间,盘活存量用地1000亩以上。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
(二)缩短工业投资项目报建时限
对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推行“交地即交证”;对新建工业项目,推行“拿地即开工”。
完成时间:2021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三)豁免工程建设项目部分手续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项目:
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无需申请,即可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完成时间:2021年3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要求,且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手续。
(2)免于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3)对于规模较小、技术简单、质量安全风险较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消防设计审查需要的除外)。
(4)免于提交景观艺术评审、三维建模、日照分析(临近学校、医院、住宅的除外)等材料。
完成时间:2021年3月底前
责任单位: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新奥燃气公司
3.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下的小微型低风险项目:
简化“给排水申请及接入”手续,采取登记备案制。
完成时间:2021年4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四)调整施工许可办理限额
对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完成时间:2021年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五)推进水电气联动办理
实现用水、用电、用气报装一窗受理、一次收件。
完成时间:2021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三、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一)减免投标履约保证金
取消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可视投标人信用情况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
完成时间:2021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免收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费(房地产和金融机构除外)
完成时间:2021年1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三)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力争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超45%。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银保监管组
(四)联动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与抵押登记
推动商业银行“不动产+金融”服务点全覆盖,实现不动产抵押贷款与抵押登记一并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成,办理时限统一压缩为半个工作日。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四、助力企业创新转型
(一)支持企业招引人才
扩大企业人才自主评价试点范围至科研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构建以市场为导向,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
(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
建立“企业出题、院校解题、政府助题”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打通政策落地操作链
梳理出台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打造惠企政策一站查询、精准推送、意见反馈、落实评估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开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点,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创新环境。
完成时间:2021年3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
五、附则
本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措施的解释及组织实施由对应责任单位负责。其中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由各责任单位根据业务职责分别解释并组织实施。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原文链接: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等三份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