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

政策文件 2018-12-20 00:00:00

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

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闽委发201614号)、《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赢得发展主动权,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特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泉州创新发展新优势

1.把握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以及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要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优先战略,坚持“三个面向”,围绕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等重大任务,通过创建“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扎实开展泉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实施国家“数控一代”示范工程,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解放生产力、激发科研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大潮,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以高效率的创新体系支撑高水平的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五个泉州”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2.明确创新发展的主要目标

到2020年,能充分发挥区位和生态优势,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和高端产业发展,综合科技进步水平、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福建省前列,围绕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海上丝绸之路技术转移核心区、海峡两岸协同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定位,努力构建具有泉州特色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

(1)重点做好“一二三四五”,具体为:明确一个定位:即把示范区打造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智慧谷”和连接海峡两岸、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主攻两个方向:补齐对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短板;突破新兴产业重点核心装备、关键材料和核心器件等“卡脖子”环节。解决三个重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改革创新创业体制机制。统筹四个链条: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通过建设政策链,实施创新链,沿着产业链,部署资金链。实施五个创新:产业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平台创新、模式创新。

(2)实施“个十百千万”计划,具体为:“个”指的是: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创建“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深化泉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十”指的是:建设17个创新型产业集群,打造“国字号”创新平台10家,新增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和联盟标准10项以上。“百”指的是:每个千亿产业集群建设100条以上智能生产流水线,建成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100家,组织实施100项重大产学研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培育100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每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家。“千”指的是: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重点培育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通过政府财政资金引导科技产业带动社会科技投入超1000亿元。“万”指的是:新增专利10万件以上,培育现代工匠3.5万名以上。

(3)具体目标如下:

——创新型经济格局形成。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超9000亿元、年均增长8.5%左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年均增长1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6%,实现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2400亿元,年均增长15%,成为“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R&D)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研发经费投入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6件以上,高新区内达到25件,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0家,高新区内达到2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达到250家。科技贡献进步率达到60%以上。

——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形成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激励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文化氛围和制度环境。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0%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形成产业转型升级新引擎

3.产业创新。结合国家民营经济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以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围绕17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布局创新链,持续补短板、抓龙头、建集群,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打造泉州产业升级版。围绕主导产业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通过实施“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和“泉州制造2025”,发展模式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和品牌效益型转变,成为“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在鼓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树立典范。加快洛江智能装备产业园、福建(晋江)智能装备产业园等园区建设步伐。持续推动纺织鞋服、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建材家居四大主导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向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发展;食品产业、工艺制品、纸业印刷等三大特色产业在集中布局、集聚发展,延伸产业链方面发力,促进产业向集群化、差异化和“专精特”方向发展。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聚焦支持、重点培育集成电路、光电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形成规模效应。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发挥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示范辐射作用,实施良种选育、设施农业、海洋渔业、农产品深加工等科技创新,培育具有泉州特色的现代农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农科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技术创新。围绕我市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化、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共性技术短板,制定技术创新的战略目标、重点领域和攻关路径,每年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突破核心装备、关键材料和核心器件等“卡脖子”环节,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形成支撑产业跨越发展创新源。跟踪国际科技前沿技术变革,重点围绕智能装备、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电气工程、新材料等新技术领域,大力发展机器人、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光电信息、北斗定位导航、新能源汽车、石墨烯、3D打印、VR、AR等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新兴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加快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应用,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到2020年达到每个千亿产业集群建设100条以上智能化生产流水线,全市建设30个示范性数字化制造、10个示范性智能化制造车间/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5.平台创新。围绕产业发展、资源共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求,鼓励各级政府用财政奖补、优先供地等方式,通过分类资助精准扶持,鼓励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对接中科院、华中科大、哈工大等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以及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国企和民企领军企业来泉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培育一批新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一批专业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促进一批符合产业创新发展方向的先进适用技术落地转化。探索创新平台管理运行机制。引导各县(市、区)围绕支柱产业,建设一批产业针对性强、专业领域细分的“专精特”科研院所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市县协同、合作推动的科技创新平台支撑服务体系。到2020年,建成“国字号”创新平台10家,建成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达到1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6.业态创新。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围绕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争创中国(泉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和农村电子商务,做大做强“泉州购”综合大平台。大力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加快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泉州软件园等平台载体建设,推广大数据在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全面应用。积极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在制造、能源等领域引入互联网要素,培育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电网、数字营销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7.模式创新。围绕纺织鞋服、泛家居、机械装备等泉州优势产业领域,推广开放式研发设计、推行高端智能制造和发展定制化建设创新设计集群,鼓励工业设计领域龙头企业建立CMF(色彩、材料及表面处理)应用创新平台,建设泉州民生消费类产品设计基础研究中心与用户研究中心,推动生产和制造模式创新。加大引进科技服务中介力度。推动科技与文化融合。立足泉州产业优势,鼓励企业开展鞋服“物联网+智能化”试点。鼓励工业设计领域龙头企业建立开放式创新互动平台、在线设计中心,对接用户需求,发展客户深度参与的研发设计模式,构建全产业链协同研发体系。鼓励制造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紧密协同,通过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推进生产制造、检验检测、数据管理、技术标准、工程服务的开放共享,推行网络化制造。鼓励传统制造业龙头企业提供客户个性化服务,有效促进客户深度参与定制化生产,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客户满意度。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和虚拟创新创业社区,拓展创新创业与市场资源、社会需求对接通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新动能

8.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发挥企业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鼓励企业创建研发机构,鼓励设立研发准备金,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根据企业研发投入落实普惠性财税政策。探索运用科技保险、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产品和标准的研发攻关,提高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建立政府企业创新对话、咨询制度,扩大企业在政府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吸收龙头企业参与研究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标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市国税局、地税局)

9.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落实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把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列入考核县(市、区)创新发展的重要指标,对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财政奖补。实施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通过财政奖补、税收优惠和银行信贷、股权投资等投融资方式,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主动对接国家“创新百强”工程,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持续推动科技企业群体在数量上“铺天盖地”、在质量上“顶天立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10.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入实施产业创新转型“燎原计划”、全国产学研对接合作“蓝火计划”,进一步发挥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泉州华中科大智能制造研究院、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中纺院海西分院、福师大泉港石化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聚集科技资源的作用,形成产学研紧密协作机制。立足泉州产业需求,加快建设虚拟研究院,引导高校院所、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行业协会和产业龙头企业合作,在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行业中心,打通高校院所、人才、资金、技术协同创新通道。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技术创新核心作用,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开展产学研集群式研发,符合条件的创新联盟运作实体可以登记为企业法人。鼓励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或并购研发中心、兼并重组境外优势科技型企业、整合境外技术和品牌,提高海外知识产权运营能力,链接全球创新资源。到2020年,组织实施100项重大产学研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商务局、教育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推进区域创新发展,着力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

11.增强高新区核心带动能力。进一步完善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在“一区九园”的建设上下足功夫,建立高新区考核奖惩制度,严格考评标准,实行摘牌淘汰制,推动机制体制改革先行先试,在创新改革实验等各方面大胆探索,借鉴中关村政策创新成果,全面推广落实中关村试点政策。努力解放生产力,激发科研人员投身园区创新创业大潮;实施高新区创新提升计划,促进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和金融资本向园区集聚,打造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新兴产业策源地;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创新创业活动提供便捷管理和高质服务;完善高新区服务配套建设,做好各分园区的发展定位、发展规划,实现持续不断聚集要素、持续不断优化环境、持续不断培育主体的目标。开展争先进位行动,力争到2020年泉州高新区综合指标排名进入全省前列,在全国高新区综合排名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人社局、金融工作局,泉州高新区各分园区所在地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12.支持建设民营新型科研(研发)机构。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协会、商会和投资机构创办新型科研(研发)机构。经认定的新型科研(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可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各级财政加大对科研(研发)机构初期建设、研发投入、仪器购置及创新团队引进等方面的奖补力度,对认定的市级科研(研发)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13.深化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的独特优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积极参与国家和福建省组织的国际合作计划、对外项目交流,争取国家部委的国际合作重点计划(项目),加强与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交流和技术转移转化。拓展“海丝”科技合作空间,鼓励创新资源要素跨境流动,推进泉州南洋研究院、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等合作平台建设,大力开展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以闽南文化为纽带,深入推进与中国台湾科技界、产业界的合作交流,推动台湾先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以泉州台商投资区为依托,主动承接台湾高端产业的转移,培育建成宽领域、高层次、多形式的对台合作交流示范区。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主要城市间的创新发展合作,推动与中关村等示范区之间的合作交流,形成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格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外事侨务办、台办,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强化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实现成果转化新突破

14.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研究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政策的落实。加大科技奖励力度,逐步提高泉州市科学技术奖奖金额度。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提高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对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研发机构在我市进行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成果按“一事一议”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15.构建技术转移转化新体系。主动融入“618平台,积极开展产业技术联合攻关,拓展科技合作交流,推动科研成果交易和落地转化。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建设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健全完善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机制,加快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突破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中试熟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对创业者和中小微创新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给予资助,积极构建面向中小微创新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16.探索创新创业孵化新机制。采取财政奖补、创业投资等方式,积极推动“孵化+创投”“创业导师+持股孵化”“创业培训+天使投资”“互联网+”等孵化服务模式创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运营。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鼓励和推广“创业咖啡”、创新工场、虚拟孵化器、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模式,降低大众参与创新创业的成本和门槛,到2020年建成省级众创空间20家。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导师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纳入市级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管理序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工作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六、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增强创新创业新活力

17.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深入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人才培养工程”、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泉台重点产业(行业)人才合作交流等重点人才工程,加强科教融合、院校企联合等模式,努力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家、高水平技术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培育100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重点培育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围绕我市产业加快创新转型的战略需求,建立产业对人才需求的预测调整机制,完善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评价机制,优化产业人才结构,创新产业人才培养方法和模式。注重现代工匠技能人才的培养,到2020年新增培养现代工匠3.5万名。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投基金,引导各类资本投向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泉州高校围绕泉州产业发展需求科学设置专业学科,支持在泉科研院校开展工科类硕士点、博士点建设,吸引国内外知名职业培训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深入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18.实行开放的引才机制。完善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来泉工作的激励机制,实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的精准引才和柔性引才模式,鼓励“团队式”“捆绑式”引才方式,大力引进我市17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以及产业链补短板紧缺急需人才。取消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泉工作许可的年龄限制,探索在互联网经济企业试行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配额机制。建立引资、引智、引才同步推进机制,推广以招商项目为载体打包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以建设“中国科协创新驱动示范市”为契机,发挥科协组织系统优势,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全国性科技社团的联系,开展“院士专家泉州行”,支持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学会工作站建设。深入实施“泉州市桐江学者计划”,拓宽引进首席科学家等海内外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的“绿色通道”,在出入境和居留、配偶随迁、子女就学、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快捷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外事侨务办、台办,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19.健全人才评价和流动机制。建立以创新质量、实际贡献、工作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市场用户评价。探索工程技术人才的评价机制。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制度改革,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统筹政府企业创新奖励政策,完善科学技术奖励评价机制,注重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突出对重大科技贡献、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激励。支持市属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通过离岗创业、协同创新、兼职兼薪等多种方式创新创业,并享受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待遇。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进行分类管理,放宽因公临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限量管理。(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外事侨务办、台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七、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创新创业新生态

20.强化财政投入和财税政策引导。贯彻实施《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统筹安排、优先保障重点科技支出需求。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各县(市、区)财政投入均达到法定水平。完善财政科技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手段支持技术创新机制,通过政府财政资金引导科技产业带动社会科技投入超1000亿元。在部门项目计划中设立示范区专项资金,探索更加符合示范区创新发展的项目生成、经费投入和管理模式,促进创新资源统筹集成发挥更大效应。加大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和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激励创新政策。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进一步加大“数控一代”产品应用推广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推行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鼓励用户购买和使用首台(套)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1.提升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发挥泉州“金改区”优势,加快研究出台促进科技和金融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在鼓励民营资本投入科技创新方面树立典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引导效应,撬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倾斜。鼓励设立科技支行或科技贷款专营机构,实行专门的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政策。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基金,加强对优质“种子”期项目培育。加大对创新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进科技保险、科技创投等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优先将科技型企业纳入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共担资金、“助保贷”风险补偿资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增信资金支持范畴。着力打造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鼓励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以及到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发行私募债等产品融资。推动股权投资基金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引导市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企业、社会资本等投资于我市科技型企业。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海峡资产交易中心进一步做大做强创新金融产品,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扎实开展泉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支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试点县,实施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完善社会化专利服务体系,激励发明创造,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新增专利10万件以上。鼓励发展各类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联合开发、运用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加速促进优秀专利技术转化,支持企业通过购买、许可等方式,获得所需的知识产权。强化知识产权金融,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探索推进专利保险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市、县二级专利执法联动,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推动提升质量品牌专项行动计划,加快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支持和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对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到2020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和联盟标准10项以上,新创建国家级检测中心2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质监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八、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创新创业新氛围

23.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强化党政一把手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的责任机制,按照“第一动力”“第一生产力”和“第一资源”的要求来谋划工作格局、摆布工作内容,确定工作优先序,构建“党政同抓、部门协同、市县两级联动”的管理体系,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会商沟通机制,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加强基层科技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县级科技管理机构,选优配强科技工作者队伍。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进机构,做好规划修编,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改革政策和推进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改革试验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加快建立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在全国创新驱动发展中提供示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效能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4.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分工,加强督促落实,将创新驱动发展思维贯彻到全局工作之中,融入制度设计、城市转型、载体规划、要素引进、环境构建等关键环节。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将创新发展工作作为市政府重大项目调度会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创新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考核体系,把科技进步贡献率、投入产出率和科技创新能力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把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效能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5.营造浓厚氛围。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创新教育。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公民科学素养。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创客文化,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杰出科技人物以及创新创业的宣传,加大对创新创造者的表彰奖励力度,关心爱护创新创业受挫人才,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勇于探索、敢为人先、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创新泉州、智造泉州、海丝泉州、美丽泉州、幸福泉州提供强大支撑和持久动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人才办、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工作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大举措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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