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政策申报 2022-03-30 03:20:26

各县(市、区)科学技术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21〕1 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意见 》(泉政办〔2017〕150号)精神,推进市新型研发机构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2022年3月21日—5月23日。 

  (二)县(市、区)推荐时间:2022年5月30日17:30前。 

  (三)窗口受理时间:2022年5月31日17:30前。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按照《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泉科〔2017〕288号)精神,发动所在地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并填写《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附件1)和《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评估标准》自评部分(附件2),按附件清单附上辅证材料。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二)初审: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研发投入及失信情况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推荐表》(附件3)。 

  (三)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采取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拟定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并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 

  (四)公示:在市科技局网站等媒体上公示拟认定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进行核实后再予以公布结果。 

  三、咨询与联系 

  联系人:平台科陈馨,联系电话:28282813。 

  附件:

1.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 

  2.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评估标准 

  3.泉州市新型研发机构推荐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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