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 2022-05-06 16:03:00
县(市、区)工信局(工信科技局、工信商务局),泉州开发区科经局、台商投资区科经局,晋江市商务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通知》(闽工信函服务〔2022〕169号)要求,现将2022年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应是列入2021年福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培育对象的企业,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也可申报。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五种类型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口岸服务型物流园区、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详见附件1,《福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根据“福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指南”(见附件1),填写《福建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书》(样式见附件2),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需装订成册,并附光盘一份。
(二)省工信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将赴申报企业现场核查,择优确定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晋江市由晋江市商务局负责)要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5月23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到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
(二)对确定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由省工信厅发布名单并予授牌,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
联系人:叶小青,联系电话:22382282,电子邮箱:sjxw22382282@163.com。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251室。
附件:
1.福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指南
2.福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书
3.福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评价指标及说明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5日
附件下载:附件: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