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 2019-08-23 10:00:00
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申报泉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的通知
泉科综〔2019〕25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丰泽区、石狮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工作方案》(泉科综〔2018〕15号)、《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遴选工作和2019年度十佳高成长性科技企业预选工作的通知》(泉科综〔2019〕8号)及《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的通知》(泉科综〔2019〕2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为2019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请企业已获得银行贷款,且已发生利息。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各项贷款基准利率见下表:
贷款年限 | 利率(%) |
一年以内(含一年) | 4.35 |
一至五年(含五年) | 4.75 |
五年以上 | 4.90 |
三、申报材料
(一)《泉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附件2);
(二)相关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凭证、利息支付凭证(均需盖有银行印章)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给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核实,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通知要求及时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
(二)相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原件,填写《泉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19年8月27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应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五、联系方式
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 陈晓聪
电话:22572138,邮箱:308107033@qq.com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栋南门厅911室
附件:1.2019年度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
2.泉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
3.泉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泉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助申请汇总表
4.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