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政策申报 2023-04-06 16:18:25

各设区市工信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关于第十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有关工作的预通知》(中博会秘境内字〔2023〕1号)要求,为帮助我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我厅将组织相关中小企业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展示及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览会概况  

  第十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2023年6月27日至30日在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举办主题展和专业展,规划展览面积约8万平方米。 

  二、组展重点  

  中博会省区市展区分为“专精特新”展区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及创新服务展区。按照中博会组委会关于各展区组展要求,结合前期我省企业参展意向摸底情况,确定以下组展重点: 

  (一)“专精特新”展区:围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及新能源等行业(尽量围绕装备制造1个行业组展),重点组织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参展,采取产品实物展示方式,安排36个展位。 

  (二)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及创新服务展区:组织我省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参展,采取图文介绍展示为主,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统一组展,安排4个展位面积。 

  三、参展费用 

  中博会组委会安排我省总展位面积360㎡(40个展位),参展企业展位费由我厅全额补贴。我厅将统一特装40个展位,企业无需支付展位费、布展费。我厅将给予参展企业人员部分住宿费、餐费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为切实提升企业参展实效,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按照我省组展重点,组织有意向的企业报名参展,其中福州、泉州分别推荐5—7家企业参展,其他设区市分别推荐2—3家,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1家,并填写《第十八届中博会省区市展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4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厅委托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担企业参展组织、展区布置、展会期间信息采集和数据统计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陈辉玲  18060788116 

  邮箱:chenhl@gxt.fujian.gov.cn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陈炳煌  0591-87856058 

  

附件下载

附件:第十八届中博会省区市展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doc

下载-(闽工信函中小〔2023〕116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pdf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原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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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泉州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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