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复核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通知

政策申报 2023-07-13 09:51:45

各县(市、区)工信局(工信商务、工信科技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闽工信函产业〔2023〕314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规〔2023〕2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含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下同)申报和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相关企业按照《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要求积极申报,指导企业填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书》(附件1),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查验,择优推荐。根据省工信厅文件要求,2023年度申报企业应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工业龙头企业、省(含厦门市)专精特新企业之一,同时需符合《实施细则》(附件2)遴选条件。

二、组织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复核工作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工信厅《实施细则》要求,组织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填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书》(附件1),勾选单项冠军企业复核或单项冠军产品复核),对复核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复核意见。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可在省工信厅网站查询,其中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需参加复核,称号给予保留。单项冠军企业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达不到企业主营收入70%以上的,可申请复核相应产品为单项冠军产品。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和申请复核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书 (见附件1) 。

2.近三年申报产品市场占有率说明材料(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 。申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须提供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70%的说明材料。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审计报告 (应包含研发费用情况) 。

4.企业设立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佐证说明材料。

5.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材料;

6.企业拥有的标准制定、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荣誉等相关材料及目录。

7.企业认为有助于参评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限。企业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附《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书》电子文档光盘。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和复核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于2023年8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正式行文上报我局,逾期不再收件。

联系方式:王恩泽  电话:18805170565

寄送地址:泉州市新行政中心A幢二楼市工信局产业协调科203收。邮编:362000



附件

1. 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书

2.《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管理实施细则》

3.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

4. 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


政策原文及附件下载: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复核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通知.doc

阅读 0
主管单位: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泉州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备案号:闽ICP备1900399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