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政策申报 2023-08-14 11:02:00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99号),为做好我省中小企业“揭榜”工作,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公开的需求。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附件1),各设区市工信局(含平潭,下同)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登录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xieshouxingdong.cn/),填写相应信息,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3)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4),加盖企业印章报送至各设区市工信局汇总。  

  (二)不公开的需求。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附件2),各设区市工信局按工作文件管理要求,不通过互联网发布,通过点对点联系本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进行定向“揭榜”。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加盖企业印章后,将盖章版、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报送至各设区市工信局汇总。 

  (三)需求对接方式。中小企业“揭榜”申请由省工信厅汇总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汇总推送至“发榜”大企业。“发榜”大企业就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设区市工信局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揭榜”工作,充分调动中小企业积极性参与“揭榜”。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支持。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相关专项资金作用,对入选“揭榜”名单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支持。在原有相关项目中予以适度倾斜支持,不直接补助或奖励企业。 

  (三)创新工作方式。各设区市工信局要积极指导中小企业及相关机构深度参与“揭榜”工作,通过会议动员、政策宣贯等方式,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金融等服务机构的参与积极性,为大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攻关提供优质服务。 

  三、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工信局对企业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后,将审核通过的“揭榜”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至《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见附件5)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盖章版《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一式两份,于2023年8月31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我厅中小企业处(福州市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34室)。 

  《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及“揭榜”不公开需求的《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和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xqyc@gxt.fujian.gov.cn。 

  联系人:陈奇 0591-87846919 

    

  附件: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公开) 

     2.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不公开) 

     3.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 

     4.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 

     5.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附件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公开版).docx

附件3.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wps

附件4.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wps

附件5.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xlsx

下载-(闽工信函中小〔2023〕385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pdf


政策原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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