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省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制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通知》(火炬〔2024〕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把其作为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积极组织本单位或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高新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等承办或深度参与直通车活动。
二、本次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采取自愿申报,请有需求的承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模版详见火炬中心通知),请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本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工作方案,形成正式推荐函件连同各承办单位工作方案报送至我厅,报
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相关文件电子版(含盖章版)一并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联系人:成果转化处詹艳华,电话:0591-87881522,电子邮箱:zhanyh@kjt.fujian.gov.cn。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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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