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政策申报 2021-03-01 17:21:53

各县(市、区)工信局(工信科技局、工信商务局),泉州开发区科经局、台商投资区科经局,晋江市商务局,各相关协会:

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和产业形态,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重要方向。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五部委《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突出制造业企业主体地位,完善服务型制造发展生态,积极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制造、催生新服务,加快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助推我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我局拟在全市开展2021年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企业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型

(一)服务型制造企业类

1.主要方向:包括:定制化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物流与供应链、总集成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节能环保服务、产融合作服务、其他创新模式等方向;申报企业可以同时申报一个或多个模式。服务型制造企业类申报主体应是工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

2.遴选条件:经营两年(含)以上的企业;在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中,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应用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实现模式有创新、管理有创新、服务有创新,企业近两年在服务要素投入有递增或通过创新服务模式对收入、利润增长的贡献较为明显。申报企业与服务型制造相关在建项目,建成后对推动企业向服务型制造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也可以申报。

3.享受政策:在符合条件下,优先推荐纳入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制造示范企业(项目)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获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的高管人员(1名)可申请纳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

(二)服务型制造平台类

1.主要方向:为行业、制造业企业、园区提供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网络化协同制造、远程诊断运维、网络营销服务、系统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工业旅游服务、产融合作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服务。建有网络服务平台,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具有线下服务的良好业绩,发挥平台横向整合和集约资源优势,为服务对象在项目建设、企业运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2.遴选条件:平台近两年为5家(含)以上制造企业提供至少1项主要方向的服务;平台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社团法人类机构不少于5人)。

3.享受政策:在符合条件下,优先推荐纳入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制造示范平台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获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的高管人员(1名)可申请纳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

(三)工业设计中心类

1.主要方向:具有较强的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管理规范、业绩突出,能带动行业设计创新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工业设计企业。

2.遴选条件:在我市具有法人资格且建立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拥有专业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其中本科学历80%以上),有较好的工业设计软硬件设施,工业设计中心固定资产(专业设备及软件等)原值超过150万元,办公场所超过150平方米,为中心建设投入经费保障,积极参与省市工业设计赛事、近两年获得设计奖项、国内外专利的企业。

3.享受政策:在符合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高管人员(1名)可申请纳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

(四)A级物流企业类

1.主要方向:开展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升的物流企业,近2年拟参评国家A级物流评估(含拟升级)的物流企业。

2.遴选条件:企业经营两年以上,2020年主营业务5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达500万元以上。

3.享受政策:对获评国家3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获评4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高管(1名)可申请纳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

(五)物流园区类

1.主要方向:具有货运枢纽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等功能的物流园区。

2.遴选条件:园区开发用地面积80亩以上,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且投入运营或试运营的物流园区(或仓配一体化园区);入驻园区物流企业达10家。

3.享受政策:在符合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对获评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六)物流仓配一体化项目

1.主要方向:物流企业为提升物流运作效率,建设、改造升级的智能仓储、分拣、配送等一体化的物流项目。

2.遴选条件:建设仓储、配送一体化的智能设施设备,近2年投入预计不少于300万元(不含土地和建筑物等费用)。

3.享受政策:在符合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仓配一体化项目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一定的资金扶持。

(七)工业旅游类

1.主要方向:制造业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充分挖掘、提升自身资源,探索发展工业遗产、文化创意、观光工厂、工业博物馆、研学科普等工业旅游服务模式。  

2.遴选条件:企业已形成3个以上参观点,具有较为完善的游客接待配套。与旅行社建立合作关系活动已开办旅行社,可实现在线预约服务、可实现年接待游客5000人以上。

3.享受政策:在符合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获批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以上征集的企业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且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及主要工作场所在泉州市域内。

二、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于3月10日前将拟申请入库的企业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8)加盖公章报送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

联系人:缪林,电话:22382282;

邮箱:sjxw22382282@163.com。

 

附件:

1.服务型制造企业类入库申请表

2.服务型制造平台类入库申请表

3.工业设计中心类入库申请表

4.A级物流企业类入库申请表

5.物流园区类入库申请表

6.仓配一体化项目类入库申请表

7.工业旅游类入库申请表

8.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培育对象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7日

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阅读 0
主管单位: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泉州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
备案号:闽ICP备19003992号-1